不要抱怨啦,春节、八一,给所有退役军人发慰问品、慰问金,国家是没有这个规定的,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民政部也没有下发过这方面的文件。 那些每年八一、春节领到慰问品或慰问金的退役军人,都是各省市(县、区)地方规定的,有的甚至是乡镇、村一级自行规定的。即使是地方性规定,也是有针对性的。比如说有的地方是针对所有退役军人,而有的地方仅仅是针对参战、参核、伤残以及带病回乡的退役军人,还有的是针对60岁以上的退役军人。 像笔者所在的地方,是社区一级规定,规定每年八一、春节,走访60岁以上的退伍军人,并送上慰问金(200元、300元)。 所以说,在发慰问品或慰问金这件事上,希望战友们放平心态,理性对待,不要有什么消极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