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不合理一对年过七旬的夫妻,开着不允许上路的“老头乐”,闯红灯横穿中山北一路广

托托谈世界 2026-02-06 19:02:49

合法不合理

一对年过七旬的夫妻,开着不允许上路的“老头乐”,闯红灯横穿中山北一路广中路交叉口,结果与正常行驶的轿车相撞,出了车祸。老两口索赔70多万元,最终法院判赔36万元……根据“上观新闻”,这个判决一出来,网友们就吵翻了天,反对者众。核心争议就一个:老两口严重违规在先,为什么要赔他们钱?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老头乐”的大妈,负事故主要责任(50%),轿车驾驶员李小姐未尽到路口减速观察义务。负次要责任(33.3%),乘客黄大爷承担部分责任(16.7%)。而法院的判决是,判保险公司赔付35万余元,李小姐所属公司承担律师费6000元。李小姐个人因系职务行为,没有赔钱。很多网友表示,对这个结果,难以接受。其一,“路口减速”这个要求,比较宽泛;其二,李小姐虽然没赔钱,但也因为此事,付出了很多精力和情绪价值;其三,保险公司赔了大头,但来年的保险费要涨;其四,最关键的是,有一些网友觉得,没有在此事中,感受到公平……我很认真地看了判决依据。比如“生命权优先于路权”原则,比如“优者风险负担原则”,就是机动车应承担更高避险义务等。但说实话,合法理不合情理,这说明法律确实滞后了,跟不上社会和人心的变化。老百姓的情感,是朴素的,不能“谁弱谁有理”。当前法律体系对“老头乐”这类不能上路的交通工具,存在“空白地带”。在大量生产的同时,既无法按非机动车简单归类,又缺乏专门的管理标准。这就导致司法裁判不得不依赖现有框架,作出技术性判决,合法理却难合情理。个人感觉,公众的不满情绪恰恰是推动立法完善的动力。从这件事来看,当务之急就是明确“老头乐”属性定位、使用标准和责任边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合法不合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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