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限的权利内,无限的为难人!”北京,男子在一养老中心做厨师,一天他突然收到哥

福康说案例 2026-02-08 22:55:56

“在有限的权利内,无限的为难人!”北京,男子在一养老中心做厨师,一天他突然收到哥哥病危的消息,急忙向经理请15天假,却被拒,男子说:不带薪扣钱也认,结果经理没批,男子等了一天,收到哥哥去世的消息,他等不及又给经理发微信请假,然后直接走了。结果,经理告诉他:辞职信写好,不用来公司了。紧接着,男子被公司开除,男子憋气,直接告上法院,法院做出公正判决。 据九派快讯2月8号报道,当时中午,养老院的厨师乔师傅正颠勺呢,手机在围裙兜里震个不停。擦擦手摸出来一看,是老家亲戚发的消息:“你哥快不行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蹲在后厨门口给高经理发微信:“我哥快走了,得请15天假。” 发完消息后,他盯着屏幕直搓手,心里直打鼓:“刚入职4个月就请长假,别让领导觉得我不靠谱……” 高经理很快回了消息:“批不了这么久。” 乔师傅急得直转圈,又发一条:“不带薪也行,扣钱我认!”可直到下班,对话框里再没跳出红点。 乔师傅一想起和哥哥曾经的手足情,心里难过的不行,他非常担心,现在哥哥躺床上,他连床边都守不了! 乔师傅心急如焚,但还得硬着头皮把手头的工作做了,可是,高经理还不给批价,时间越长,他心里越是着急。 第二天晚上,亲戚又发来消息:“你哥走了。” 乔师傅再也没心思工作了,他哆嗦着给高经理发语音:“高经理,我哥走了,本来我想在干一天的,不过,我现在就得走,跟你请个假,明早火车!” 他发完信息蹲在灶台边抹眼泪,一边难过没见到哥哥最后一眼,一边痛苦请个假咋就这么难呢? 乔师傅这一走,高经理也没有批假,他心里还是忐忑的,在处理哥哥后事的五天后,他又给高经理发了信息,说他已经回北京了,准备第二天上班,现在在路上呢。 乔师傅在火车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手机突然震动,是高经理的微信:“下周一找我,辞职信写好,明天不用进公司。” 他盯着屏幕愣了半天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等他回京后的第三天,他就收到了养老院的辞退信,说他没经过同意,没提交相关证明,擅自离岗,因此,将他开除了。 养老院正式发了辞退信,乔师傅气得直拍桌子:“我哥走了,我就请个假,你们不给批,咋就成违法了?” 乔师傅这个气啊,2023年4月份他就揣着厨师证进了一家养老院后厨,工作也兢兢业业,可8月19号哥哥就出事了,他没想到请假如此的难,公司怎么这么不人性化? 他拿着辞退信去了劳动仲裁,又告到法院,就想要讨个公道。 有人说,按法律,确实不算丧假,不能带薪,但是从道德、人伦的角度,批假是应该的,扣出勤就好了。不批假的不能算人。 不给丧假合理,但当事人请的是事假,这都不批就说不过去了。 还有人说,厨师是技艺之人,到处可显身,挣钱养家糊口。没必要在这家公司干了,老板不懂人情世故,很自私,不关心手下人。给这样的人干活前景不可能好。 站在人情世故的角度看,这公司把路走窄了。咱中国人讲究“死者为大”,亲哥哥走了,那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至亲,回家送最后一程是天经地义的孝道。 乔师傅一个厨师,入职时间是不长,可人家姿态放得很低——假批不了长的就短点,薪水不要也行。这说明人家心里有工作,是在万般无奈下才求个通融。 结果呢?公司非得拿“丧假只给直系亲属”这种冷冰冰的教条当挡箭牌。 说白了,这种管理逻辑就是把人当成了机器上的零件,只要你这颗螺丝钉没按点转,管你家里是着火还是办丧事,一律按“违规”处理。 这种“没温度”的管理,短时间内可能觉得维护了纪律,实际上寒了员工的心。 谁能保证自己家里不出个急事?以后谁还会把公司当家,真心实意地干活? 根据《劳动法》第4条及《劳动合同法》相关精神,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合法合理。虽然法律对丧假范围的规定多见于直系亲属,但“公序良俗”是民法的基本原则。 哥哥去世属于重大生活变故,乔师傅已提前请假并愿承担不带薪的代价,尽到了告知义务。 公司罔顾人情,将“未获批假”死扣为“擅自离岗”,这种管理权的极端滥用显然缺乏合理性,被判违法解除实属应当。 最终,法院判决:养老中心向乔师傅赔7000余元。 最后想说,规矩是死的,心是活的,没了人心,再严的规矩也带不出好队伍。 你觉得在管理中,规则和人情哪个对留住人才更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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