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福建一女子因不能生育,嫁给了带着5岁儿子的男子,6年后男子不幸去世了,女子找到男子前妻,希望她把孩子带走,前妻却说不行。没办法后来女子只能带着孩子再婚,后来儿子当兵有出息了,亲妈又找儿子要养老钱。 抛夫弃子的女人,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你既然离开了丈夫和孩子去享受自已要想的生活,不养育儿子那么这个家庭无论贫富都与你无关休想儿子养你。 生而不养,不道德,可耻。这个男孩是不幸的,5岁父母离婚,十一岁,父亲去世了,可怜!幸亏遇到了好继母,把他养大成人,并且有出息了,希望他翻身不要忘本,要给继母养老,报答老人们养育之恩。 真正的亲情,需要用时间和行动浇灌,缺席了成长的过程,就不该理直气壮地索要成年后的回报,责任与权利,从来都是对等存在的。 👍👍👍亲情从来不是,理所当然的索取,而是彼此的包容和珍惜。 弃婴于困苦,求福于晚年,情何以堪?母爱本当温暖如春,今却寒如冬霜,令人唏嘘,孝道非交易,亲情岂能待价而沽? 这样的亲生父母最可耻。从小不养。孩子有出血来认。对养父养母,对孩子都不公平,深深地伤害了他们。不能用,不能认。 中国法律一定必须维护公序良俗,打击抛夫弃子不负赡养子女责任的行为。决不能鼓历抛夫弃子后找便宜这种行为。 凡是把孩拋弃的还送人的?都有借口什么想当初破不得以?什么条件不好?当父母的过错都怪到孩身上?这样的人不配做人母?太可耻了?早知现在何必当初?你有那分狠心就应该来相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