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 这句话根本不是死刑犯的垂死狡辩,而是21岁的江国庆被冤屈逼到绝境的真实呐喊,这是中国台湾地区近代最惨痛的冤案之一,所有官方调查档案都能证实,江国庆自始至终都是无辜者。案件发生在1996年9月12日,台北空军作战司令部福利站一名5岁谢姓女童遭奸杀,台军没有让正规司法部门介入,反而派无侦查权的反情报队办案,这帮人为了快速结案邀功,对江国庆连续审讯37小时,还实施殴打、下体塞冰块等刑讯手段,完全无视基本的司法程序,这种为了政绩践踏人权的做法,我打心底里觉得愤怒又可耻。 江国庆被屈打成招后,一上法庭就当场翻供,把自己被刑讯的细节全都说了出来,复审阶段法院也认定证据不足、存在逼供,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可台军依旧安排同一批法官审理,摆明了不想纠正错误,最终还是强行判处江国庆死刑。江国庆的父母从儿子被抓就四处奔走申诉,拿出大量证据证明儿子品行端正、没有作案时间,可所有部门都互相推诿,没有一个人愿意认真核查真相,普通百姓在强权面前,连申诉的渠道都被堵死,这是何等的绝望。 1997年8月,江国庆被执行枪决,临刑前他拼尽全力喊出那句控诉,还写下遗书详细记录被刑讯的过程,可这些关键证据在当时都被刻意无视,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么被错误的司法程序夺走。直到2010年,真凶许荣洲因其他案件落网,案发现场的血掌印、DNA比对都与他完全吻合,许荣洲也完整供述了作案经过,江国庆的冤案才终于浮出水面,2011年这起案件正式平反,可江国庆已经离世14年,他的父亲没能等到沉冤昭雪就撒手人寰。 我必须严肃批判,这起冤案的核心问题,是当年台军司法体系的傲慢与腐朽,办案人员只重破案效率、不重事实真相,法官不坚守公正底线,让法律变成了害人的工具,这是对法治精神的彻底背叛。江国庆案后来推动了台湾地区废止军法审判、规范死刑适用,可再多的改革,都换不回无辜者的生命,迟来的正义从来都不是完整的正义。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司法工作者敲响警钟,司法的底线是勿枉勿纵,绝不能为了速度牺牲公正,更不能用强权压制真相,否则每一个普通人都可能面临无妄之灾。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