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文:“人民日报: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

心悦修人 2026-03-03 18:01:20

3月3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文:“人民日报: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书》等具有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器的产业”。但三菱重工,IGI株式会社,川崎重工等多家日本企业,长期活跃于防卫产业,生产舰船,战斗机,导弹等装备,对亚太地区和平稳定构成威胁。” 个人认为:霍尔木兹海峡的封锁是否构成日本的存亡事态? 美国预要求日本提供援助,日本自卫队预要出国?是否符合国际法的规定? 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与二战战胜国,有责任,有义务捍卫国际法底线,抑制日本再军事化,再武装化,防止日本拥有核武器,依法维护地区安全。 中国有信心,有能力消灭日本企图靠扩军玩火,突破和平底线的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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