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丽江的退伍通讯兵唐雪,为了自保,将身高1米9的大汉杀害,当被以故意杀人罪抓捕时,她委屈道:“一个歹徒拿刀上我家,并且扬言要杀我,一个弱女子怎么做才属于正当防卫呢?” 这话听着就让人心酸,也问得扎心。是啊,一个姑娘家,面对一个醉酒闹事、比自己高出一头多的壮汉,对方深更半夜提着菜刀来砍门,她到底要怎么做才算“对”?这事儿搁谁身上,不得吓得腿软?唐雪当时25岁,是个退伍兵不假,可脱下军装也是个普通人,身高一米七,在女孩子里算高的,可她面对的李德湘,身高一米九,体格健壮,又是体育专业毕业的,两个人完全不在一个重量级上。 咱们把时间拉回到2019年大年初四的晚上,本来热热闹闹过个年,唐雪跟朋友聚完会往家走,车刚进村就遇上了喝得醉醺醺的李德湘在那儿耍酒疯。他无缘无故拦车、拍打车盖、骂人,唐雪惹不起躲得起,没搭理他。可这事儿还没完,唐雪到家发现忘带钥匙,叫父亲出来开门时随口提了一句,老父亲心疼闺女,就带着她去找李德湘评理。这一去,冲突就升级了,李德湘先是踹了唐雪父亲一脚,三个人扭打在一起,被旁人拉开后,李德湘还不罢休,扬言要砍死人家全家。 接下来发生的事,才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李德湘被朋友劝回家后,心里那股邪火没消,趁人不注意,抄起一把菜刀又溜回唐雪家门口,对着大门一顿猛砍。你想,大半夜的,家里老人孩子都在睡觉,突然听到有人拿刀砍门,那种恐惧感能把人逼疯。唐雪听到动静,本能地害怕,她从厨房拿了两把刀,一把红色的削果皮刀,一把水果刀,揣在兜里防身,然后开门想看看外面到底什么情况。她刚探出头,李德湘就像发了疯一样挣脱朋友的手,冲上来一脚踹在她肚子上,接着拳头就往脸上招呼。唐雪被逼得没办法,先是拿削皮刀比划,被打掉了,最后在极度恐惧和混乱中,掏出那把水果刀挥刺过去,就这一下,刺中了李德湘的胸部,伤及主动脉,人送到医院没救过来。 案子一出,舆论哗然。唐雪被刑拘,罪名是故意伤害罪,甚至一度有声音说她是故意杀人。这消息传到网上,很多人都不干了,大家心里都有杆秤:难道就因为她退伍军人的身份,就要求她在这种生死关头还能精准控制力度,只伤人不杀人?难道就因为她最后不幸导致了对方死亡,之前的种种挑衅、恐吓、砍门、殴打就都可以被忽略,只盯着她“动了刀”这个结果? 我当时看到这个案子的细节,心里特别堵得慌。有人可能会说,她可以选择不开门啊,可以选择报警啊,干嘛非得拿刀出去?这话说得轻巧,像坐在书房里下棋。那种情境下,门外是一个已经失控、拿着刀砍了十几分钟门的壮汉,家里的门能扛多久?警察从接到报警到出警赶到现场,这十几分钟里会发生什么谁都不敢想。法律专家陈兴良教授后来也分析,不能要求一个人在那种极度紧张、恐惧的应激状态下,还能像个旁观者一样冷静分析“我现在用这个力会不会过当”。这不是玩游戏,这是活生生的命悬一线。 再说那个“对方刀被夺走了”的细节。有些办案人员一开始就揪着这个点:你看,李德湘的刀已经被朋友抢走了,他手里没刀了,唐雪还拿刀捅人,这不是防卫过当是什么?可问题是,唐雪出门的那一刻,她知道对方的刀被夺走了吗?外面乌漆嘛黑的,一群人扭打在一起,李德湘那股要杀人的劲儿一点没减,她怎么可能知道对方手里还有没有凶器?法律不能开“上帝视角”,得设身处地代入当时那个瑟瑟发抖的女孩心里去想一想。 这事拖了324天,唐雪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将近一年。最后,检察院重新审查,认定这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检察长亲自出面赔礼道歉,还给了国家赔偿。可这一年,对唐雪和她的家人来说,是天塌下来的折磨。她虽然无罪释放,但心理创伤、村里人的闲言碎语、生活的巨变,谁能赔给她? 回过头来看唐雪那个问题:“一个弱女子怎么做才属于正当防卫呢?”这其实也是我们每个人心里想问的。法律条文是冷的,但人心是热的。咱们常说“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如果连别人拿着刀砍你家门,你反击了还要被质疑、被起诉、被关押,那以后普通人遇到危险,是不是只能眼睁睁等着挨打? 好在,唐雪案的结局给了很多人信心。它告诉我们,正当防卫不是高高在上的“法律技术活儿”,而是每个公民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不能要求受害者在生死关头还去精确计算“武力对等”,只要侵害是真实的、紧迫的、危及生命的,反击就是本能,也是权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