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一女子在一家猪肉店花了三四万买了柴猪肉,在得知猪肉店老板还在山上开了一

大彬叔叔 2026-03-04 14:52:59

河南开封,一女子在一家猪肉店花了三四万买了柴猪肉,在得知猪肉店老板还在山上开了一家农家乐后,女子便去了农家乐吃饭,结果在山上女子看到了一辆送猪肉的车子,这让女子产生了怀疑,事后,女子找到了店员质问,店员经顾客这么一说,也产生了怀疑,找来销售单据一看,店员顿时也怒了。 据刘女士表示,之前在附近开了一家柴猪肉店,店里宣传柴肉猪都是山上跑的,没有吃一点饲料,都是无公害化养殖。 随后,刘女士就一直在这家店买猪肉,因为这家店的柴猪肉要比市场贵不少,有的时候甚至要贵两倍多,别的店卖10多元的猪肉,这家店能卖接近30一斤,即便如此,为了家人的健康,刘女士就一直在这家店买肉。前前后后三年的时间,刘女士消费了少说有三四万块钱。 后来,因为得知老板山上有农家乐,所以,刘女士就去了一趟农家乐,但是去了之后,并没有看到任何饲养的猪,店主告诉刘女士,猪在山上乱跑根本看不到。 一开始,刘女士也没有太怀疑,随后,刘女士在山上闲逛之后就看到一辆运载着猪肉的车子行驶到了农家乐,工作人员随后往下搬猪肉,这引起了刘女士的怀疑,如果家里养着猪,怎么还要去购买猪肉? 产生怀疑后,刘女士找到了店员询问,店员翻出了单据,结果却发现,这根本就是市场上普通的猪肉,从20年到25年以来,全部都是用普通猪肉来销售的。 对此,店员表示这肯定是欺骗人家消费者。更让人气愤的是,与刘女士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家住在附近的很多人。 而事后通过单据找到了猪肉的销售商,对方则表示,就是从我们这里进购的普通猪肉。 与此同时,老板也不见了踪影,但是依然在朋友圈售卖猪肉,于是,媒体以消费者的身份电话联系上了老板,此时老板依然宣称自己出售的猪肉是柴猪肉。 目前,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事发后,网友表示,如果这事在国外,肯定罚的这个商家倾家荡产。 还有网友调侃,大妈是误解了,人家柴猪肉是名字,是商标或者是店名,不是真正意义的柴猪肉。 也有网友表示,这就是心理作用,不说的话根本吃不出来,这都吃了好几年了,不是也没吃出来吗? 其实,毫无疑问,商家的行为就是消费欺诈行为。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 因此,能够确认商家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实施了消费欺诈,那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像刘女士这样的消费者,有权获得三倍赔偿。 因为商家的消费欺诈行为,所以,商家会面临行政部门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如果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即刘女士一个人就消费了三四万,那么十倍赔偿就是三四十万,而如果顾客比较多,比如销售数额100万,那么,商家就会面临100-1000万的罚款的处罚,如果按照上限予以处罚,商家同样可能面临罚的倾家荡产。 其实,这家店在2020年就开始经营,目前都已经五六年的时间了,这么长的时间之后才被发现,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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