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失败!酒吧里来了个男的搭讪,女子看他长相普通,本来懒得搭理。结果男的一开口就说对她一见钟情,只要她做女友,马上送辆二手奔驰。女子心里盘算:先答应,车到手再甩人,稳赚不赔。认识五天,男的带她去看车,让她用自己名字办贷款,说首付月供他来还,她扫了几眼就签了字。车到手后,男的让她陪八天,她请了假跟着吃喝玩乐。第八天晚上,男的说老家出事,走了。结果,车是泡过水的废铁,贷了四十二万,还让他赚走三万补贴,男的人间蒸发。 林悦那天心情不错,刚谈成一笔业务,拉着闺蜜去酒吧喝两杯。 十点多,一个男人过来搭讪。 男人三十出头,长相普通,完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她正要打发他走,男人笑着说:“就一杯,我观察你很久了。” 然后他压低声音:“我是认真的,只要你做我女朋友,我送你一辆二手奔驰,直接过户到你名下。” 林悦端着酒杯的手顿住了。 男人掏出手机给她看照片,是一辆银灰色奔驰,看着有八成新。 她心里开始盘算:先答应,等车到手再找借口分了,白得一辆车,划算。 她加了男人微信,他说他叫陈浩,做点小生意。 接下来的五天,陈浩每天早安晚安,嘘寒问暖,反复提那辆车的事。 林悦渐渐放下戒备,觉得这人虽然长得一般,但挺靠谱。 第五天下午,陈浩带她去二手车行。 那辆银灰色奔驰就停在角落,她坐进驾驶座,握着方向盘,心里涌起一阵满足感。 陈浩带她进办公室,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拿出一沓文件让她填。 陈浩说,这是贷款初审材料,走个流程,他亲戚在银行做业绩,需要借用她名义贷一下,首付和月供他来还,她不用管。 林悦有点迟疑:“不是直接过户吗?” “直接过户要交税,不划算。”陈浩说,“你帮个忙,车还是你的。” 她犹豫了几秒,看着窗外那辆车,点了点头,没看合同内容。 西装男说,贷款批下来就能提车。 三天后,陈浩把车钥匙交给她:“从现在开始,这车是你的了。” 林悦发动车子,觉得自己这辈子值了。 陈浩顺势说,这八天陪陪我吧,我花了那么多心思。 她心里过意不去,请了假,跟着他吃喝玩乐。 第八天晚上,陈浩接电话说老家出事,连夜走了。 三天后,银行催收电话打来:“林女士,您车贷第一期逾期了。” 林悦愣了:“不是我朋友还吗?” “贷款是您本人签的字。” 她挂电话给陈浩发微信,红色感叹号,再打电话,关机。 她冲到车行找那个西装男,问陈浩在哪。 西装男一脸茫然:“谁是陈浩?这车你自己买的,我以为那男的是你司机。” 林悦脑子嗡的一声,她要来合同翻看:贷款四十二万,年利率十八,分期三年。最后几页有张购车补贴申请表,补贴三万元,收款账户是一个她不认识的卡号。 她找做二手车的朋友验车,朋友摇头:“重大事故车,泡过水,发动机不对,市场价顶多十五万。” “十五万?我贷了四十二万。” 林悦慌了,赶紧报警,但警方说这是经济纠纷,得去法院起诉。 然而,林悦翻遍聊天记录,没照片没定位没地址,微信号是一串乱码。 林悦想卖车,车行不收,想跟银行解释,银行说合同你本人签的,人脸识别通过的。 林悦想起诉,却连被告是谁都不知道。 如今,车贷每月一万三千多,她工资八千。加上利息,三年要还将近五十万。 更糟心的是,林悦接到催收电话一天十几个,有时候半夜打。 有网友说,这不就是活该吗?明摆着是冲着车去的,嫌弃人家丑还硬凑上去,结果被人当猴耍。贪字得个贫,这下好了,赔了身子又背债,怨谁? 也有网友说,男子的行为骗 色 骗感情,为啥是民事纠纷,应该严惩。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本案中,林悦去做笔录的时候,只知道对方叫“陈浩”,微信是一串乱码,没照片、没身份证号、没住址、没车牌。 在警方眼里,这连个“嫌疑人”都锁定不了。 而林悦作为成年人,自己签字、自己贷款、自己买了辆事故车,然后那个介绍人跑路了,在没有抓到“陈浩”之前,这看起来确实像一段糟糕的恋爱关系引发的债务纠纷。 所以,警方定性为民事纠纷也没有明显问题。 只有当警方查实“陈浩”是个用假名流窜作案的惯犯,或者查到车行跟他联手设局时,这事才会从“民事纠纷”正式转为“刑事诈骗”。 此外,《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体到本案,银行系善意相对方,林悦无法据此主张撤销贷款合同,其难逃还款责任,只能向陈浩追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