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放纵的代价!”云南宜良,一女子带着2个年幼儿子,跟朋友还有3个男子狂喝到

闻书识鸟 2026-03-05 10:51:49

“这就是放纵的代价!”云南宜良,一女子带着2个年幼儿子,跟朋友还有3个男子狂喝到下半夜3点,竟然在醉酒的情况下,骑电动车载着2个儿子回家,结果出了车祸,小儿子身亡,女子被判1年缓1年,她直接把当晚喝酒的4人,起诉到法院索赔30万,法院判了。 骆女士三十出头,平日里在餐馆打零工,日子过得紧巴巴。那天她带着两个儿子去朋友聚会,本想着吃顿饭散散心。包间里烟火气十足,烤肉滋滋作响,几瓶白酒轮番上桌。 宋某、陈某、武某、沈某几个朋友劝酒声此起彼伏,“难得聚一聚,多喝两杯。”骆女士起初推辞,说还要带孩子回家,可酒过三巡,她也放松下来,杯子空了又满。 孩子们在一旁吃着零食,看着大人嬉笑喧闹。时间一晃过了晚上十点,本该散场,各自回家。 可几个人喝得兴起,意犹未尽,有人提议:“走,去KTV再唱两首。”骆女士犹豫了一下,却还是跟着去了。 KTV里灯光昏暗,音乐震耳。酒继续喝,歌继续唱。等散场时,已是凌晨三点多。街上冷风一吹,酒劲更显得沉重。 骆女士抱着困得睁不开眼的小儿子,大儿子跟在身后。有人说:“要不我们送你回去?”也有人笑着说:“她没事,家不远。” 骆女士执意要自己骑电动车回家。她把小儿子抱在怀里,大儿子站在踏板前侧。 夜路空旷,路灯稀疏,酒精让她的判断力变得迟钝。一个急弯,她没掌握好方向,车子突然失控,连人带车摔出几米远。 清冷的马路上,只剩下孩子的哭声。小儿子伤势严重,被紧急送医后抢救无效。那一夜,成了骆女士此生最不愿回想的噩梦。 事后交警认定,骆女士醉酒驾驶电动车,且违规载人,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她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决下来时,她在法庭上泣不成声。 可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骆女士认为,如果当晚同桌饮酒的四人能及时劝阻、照顾或护送,她不会在醉酒状态下独自骑车带孩子回家,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她将宋某、陈某、武某、沈某四人告上法庭,索赔30万元,理由是“同饮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庭审中,四名被告辩称:大家都是成年人,饮酒自愿,谁也没有强迫她;散场时也有人提出送她回家,是她自己坚持要走;事故发生时,他们并不在场。 法庭审理认为,同饮者之间在特定情况下确实负有一定的提醒、劝阻和合理照顾义务。 尤其明知对方已醉酒,且要驾驶车辆、还带着未成年孩子时,应当采取更积极的劝阻措施。但同时,骆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是事故直接责任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四被告共赔偿5万元:宋某、陈某各赔1万元,武某、沈某各赔1.5万元。 判决书下来那天,骆女士沉默许久。5万元远远弥补不了失去孩子的痛苦,但法律只能在责任范围内给出一个平衡。 街坊邻居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同饮者“冤”,有人认为“劝酒文化”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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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LS

7
2026-03-05 11:15

除了两个孩子,这一桌人没一个是无辜的

闻书识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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