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见过这么离谱的侵占!内蒙古,女子半年没回闲置房,她一开门直接崩溃:自家门口的公

茂彦学法 2026-03-05 23:05:00

没见过这么离谱的侵占!内蒙古,女子半年没回闲置房,她一开门直接崩溃:自家门口的公共走廊,竟被邻居强行霸占,直接改成开放式厨房,甚至放马桶在那里。女子彻底傻眼,完全不知该怎么维权,无奈只能曝光求助。 女子买的是小户型公寓,户型很简单,一打开家门,正对着的就是整层的公共走廊。 因为平时工作忙碌,这套房子一直闲置,半年前离开时,她还把屋子收拾得干干净净,想着下次回来能安安心心住几天。 可她怎么也想不到,不过半年时间,家门口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甚至连自己的门都快找不到了。 原本干净、宽敞、明亮的公共走廊,被邻居彻底霸占改造。 邻居不仅私自向外扩建,还把整片走廊装修成了自家的空间。 墙上装了吊顶,地面贴了瓷砖,灶台、锅碗瓢盆、油盐酱醋一应俱全,活生生把公共楼道改成了开放式厨房和卫生间。 邻居甚至还贴心给女子的门贴了一副对联。 更让女子无法接受的是,邻居不仅在走廊做饭,还在离她入户门很近的位置,直接放了一个马桶。 没有任何遮挡,没有正规下水,就这么明晃晃地摆在公共通道里。 最让她崩溃的是,邻居为了扩大自己的使用面积,把走廊整体封改。 导致女子的家门被包进了邻居扩建的区域里,每次进出都要穿过对方的“厨房厕所”,简直像活在别人的家里。 看着自己花钱买的房子有家不能回,一开门就要面对灶台和马桶,女子既委屈又绝望。 她怎么也想不通,公共区域怎么能被人随便霸占? 因为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女子也不知道怎么维权,只能将此事曝光到网上,求助大家。 《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公寓走廊、楼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占用、改造、扩建。 《民法典》第286条规定,对于侵占通道、违章搭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邻居在消防通道改建厨房、摆放马桶,不仅侵犯了女子的相邻权,还违反了《消防法》相关规定,存在严重的火灾与卫生安全隐患。 目前,该女子已经正式向邻居提出书面要求,希望对方尽快拆除违建、清理走廊、恢复公共区域原貌。 双方正在等待进一步协商,如果邻居依旧拒不整改,她将保留所有证据,通过投诉、举报乃至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人表示,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区域有管理、维护义务。 物业发现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侵占公共区域等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如果物业只是敷衍了事,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导致侵权行为持续存在,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公共楼道不是私人后花园,不能想占就占、想改就改。 大家遇到类似侵权行为,一定要保留证据、及时维权,不要一味忍让,让不守规矩的人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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