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提这种建议的委员,都是一群不学无术的2B文青,对现实生活缺乏了解还自以为是。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多数人年收入12万都不需要缴纳个税,极限情况免税额度可以高达15万甚至18万。而在中国,年收入10万就已经是很高的收入了,根本不需要提高起征点。
另外说一句,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免征额”,不是“起征点”。
真正给低收入人群带来困扰,严重压制消费的是社保。
由于社保有最低缴费标准,导致很多低收入人群的实际社保缴费占收入的百分比非常高。一个普通上班族如果年收入是6万,每年社保缴费高达8800+,占总收入的14.67%;站在企业角度看更夸张,社保费用占总人工成本的比例高达38.34%。
所以真正有用的提案,应该是降低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或者给低收入人群社保费用补贴。别总盯着个税免征额那点破事没完没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