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义务不能推,子女赡养不顶替! 江苏淮安,75岁的李某把再婚老伴王某告上法庭,要他支付生活费! 原来,李某和王某年近60岁时再婚,一起租房过日子。可两年前,王某因生病搬去跟儿子住,留下李某独自生活。关键这老太太没退休金、没收入,连饭都快吃不上了!一气之下,她把老伴告了。王某却喊冤:“她有自己的子女,该他们养!” 法院审理后直接“打脸”:《婚姻法》明明白白写着,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再婚也一样!就算李某有子女,也不耽误王某该尽的责任!说白了,子女养父母是义务,但夫妻之间得互相拉一把! 最后法院调解:王某每月给李某500块生活费!这钱怎么定的?法官算得清楚:既要够老太太基本生活,也得考虑王某自己退休金和身体情况,毕竟再婚夫妻也得讲实际嘛~ 类似案例不少:再婚家庭出问题,别拿“有子女”当借口!法律给老年人撑腰,婚姻里的责任别想跑! 提醒再婚的伙伴们:领证那一刻,互相扶持就是承诺,晚年生活更得靠得住! (文章素材来自海报新闻,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