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接到在澳洲读研儿子的电话,跟她要30万,说谈了2个月的“白富美”女友家遭遇不测,急需30万还债,女子一听,这傻儿子不是被忽悠了吗?她一个子儿也不掏,直接把儿子惹怒了,儿子扬言立马退学,回国打工给女友还债,女子一下子慌了,找到律师事务所,要查儿子女友的老底,律师拍着胸脯保证,他会飞去澳洲,阻止她儿子退学并让他跟女友分手,女子一咬牙花了18万,可不料,签完合同的第2天,儿子竟然退学回国了,女子要求律师退费,对方却说:想得美,你单方面违约,你还得付我30%违约金,接下来发生的事,一件比一件离谱。 袁女士有个在她眼里很出色的儿子,为了儿子的未来,夫妻俩省吃俭用,把他送到澳洲读研。 他们希望儿子镀金回来,前途似锦。 可突然有一天,袁女士接到儿子电话,他心急火燎的让母亲赶紧给他转30万。 袁女士心里咯噔一下,儿子不当家不知柴米贵,30万又不是3千,3万,怎么说的这么轻巧? 她赶紧问儿子要钱干嘛?儿子这才告诉他,他网上认识了白富美女友,两人谈了2个月,确定了关系。 女友家突遭变故,欠债30万,哭的梨花带雨跟他求助,他必须给她还债。 袁女士一听,这傻儿子是让人给忽悠了呀,可儿子却不听她规劝,还急眼了,说如果袁女士不出钱,他立马退学,回国打工帮女友还债。 袁女士立马紧张了,儿子的脾气她了解,可不是说着玩的当务之急,必须查清他女友的老底,拿证据让儿子心服口服。 于是,袁女士找到某律师事务所,她只是想查女方相关信息,律师却忽悠她交了18万服务费,他保证立马动身去澳洲,给她儿子保学业,劝分手。 虽然18万不是个小数目,但一想到儿子前途,袁女士还是咬牙花了这笔钱。 可她哪里知道,合同签完第二天,她儿子竟然退学回来了,袁女士顿时傻眼了。 它赶紧叫上律师去接机,想着让律师以三寸不烂之舌说服儿子。 不料,儿子铁了心油盐不进,他们无功而返。 袁女士一看,律师啥忙也没帮上,就跟律师要18万服务费,律师却不给,还要求袁女士付30%违约金,因为她属于单方面违约。 律所不要违约金,已经给袁女士很大面子了,她咋能要退服务费呢? 可把袁女士气的不轻,她据理力争,律所一看她难缠,答应只退7-8万,多一分都不给了。 袁女士说啥都不同意,在她看来,律师就跟她一起去机场接了儿子,给儿子发了几条劝他别冲动的短信,去派出所调解一次,又查了女方资料而已,压根不值10万。 相关部门介入调解,可双方没达成一致,律所说他们服务费都是5000元一小时。 而袁女士说,给她提供服务的是一个2023年入职的律师,不可能服务费这么高,他不配。 看袁女士铁了心不退费不罢休,律所又想出一个幺蛾子,要求袁女士承认她言论不实,对律所造成影响,并且签署一份声明函,拿着身份证拍视频,给律所恢复影响,就给袁女士退费90%。 袁女士才不那么傻,她没说一句假话,如果她真这么做了,律所拿到证据,回头就会告她,跟她索赔,他们这是缓兵之计。 最后,律所迫于压力,还是给袁女士退回18服务费。 袁女士这遭遇真是让人唏嘘。她一心为儿子着想,怕儿子被骗,找律师帮忙,结果被律师忽悠着签了高额合同。 儿子退学回国,律师没起到啥作用,还死活不肯退钱,甚至想出让袁女士签声明函这种损招,这律所的做法实在不地道。 从袁女士角度看,她作为母亲,担心儿子被骗的心情能理解,但找律师时太草率,没仔细了解服务内容和费用,才掉进坑里。 而律所呢,利用袁女士的焦虑,夸大服务效果,收取高额费用,事后还不认账,这是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 这件事也提醒大家,遇到事情要冷静,不能病急乱投医。 找服务机构时,一定要签订详细、合理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被坑。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这类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496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律所提供的合同中高额且不合理的服务费条款,可能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袁女士有权主张其无效,要求退还费用。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