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男子相亲认识一女子,定亲时,给了女友199900元彩礼,还有价值23629元的四金,订婚后,男子出去创业,结果失败,他受不了打击,躲起来不愿见亲友,甚至和女友断了联系,失联近一年,一年后,男子又联系女友,给了她2个选择:要么登记结婚,要么退还彩礼。女友拒绝和他结婚,选择分手。不料,男子告上法院,要求女友返还27万余元彩礼等各项费用,法院判决有亮点。 事情得从两人相亲说起,都是湖南嘉禾本地人,经人介绍认识的,相处了一段时间,彼此觉得还行,就按当地习俗定了亲。定亲的时候,男方挺大方,一次性给了女方199900元彩礼,寓意长长久久,又花了23629元买了四金,项链、手镯、耳环、戒指一样不少,算下来,光这两项就快22万了。 定亲之后,男方琢磨着多挣点钱,以后结婚能更体面,就决定出去创业。女方也挺支持,想着等他稳定下来就登记结婚,平日里还会主动联系他,问问创业的进展,叮嘱他注意身体。可谁也没料到,男方的创业之路并不顺利,投入的钱打了水漂,创业彻底失败了。 按理说,创业失败很正常,从头再来就好,可这位男方心理素质实在太差,受不了这个打击,觉得没脸见人,不光躲着自己的亲友,连一直支持他的女友也彻底断了联系。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女方到处打听他的消息,找了好几个月都没音讯,就这么失联了快一年。 女方这一年里,心里也挺纠结,一边担心他的安全,一边又觉得自己像个笑话,定了亲却被人晾在一边,连个说法都没有。她也曾想过放弃,可又抱着一丝希望,直到一年后,男方突然主动联系了她,一开口就没半点歉意,直接抛给她两个选择:要么现在就跟他去登记结婚,要么就把当初的彩礼和四金全部退给他。 换做谁,恐怕都接受不了这样的要求。女方心里的委屈一下子就涌了上来,这一年的等待和担心,换来的却是如此生硬的逼迫。她明确拒绝了结婚,觉得两人之间早就没有感情了,当初的婚约,也因为男方的失联彻底破裂,于是提出了分手。 本以为分手就结束了,可男方却不依不饶。见女方不肯退彩礼,他直接把女方告上了湖南嘉禾县人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他27万余元,这里面除了当初的彩礼和四金,还加了相亲时的红包、定亲酒席等各项开销,把所有花过的钱都算在了里面。 庭审的时候,双方各执一词。男方说,当初给彩礼和四金,就是为了结婚,现在女方不肯结婚,按照法律规定,就该全额返还;女方则反驳,是男方先失联近一年,主动放弃了婚约,导致两人感情破裂,而且她为了准备结婚,也置办了不少嫁妆,花了不少钱,不该全额返还,甚至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 很多人都以为,没登记结婚,彩礼就该全额退还,可法院的判决,却打破了这个固有认知,这也是整个案子最亮眼的地方。法院审理后,首先明确了彩礼的范围——199900元定亲礼金、价值23629元的四金,再加上定亲时赠送的情侣戒指折价款2695元,合计226224元,这部分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财物,认定为彩礼。 而男方主张的相亲红包、日常小额转账、酒席花费等,属于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不算彩礼,不予支持。 接着,法院重点考量了双方的过错。虽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但男方因为创业失败就失联近一年,主动切断与女方的联系,是导致婚约破裂、感情无法继续的主要原因,存在明显过错。 同时,女方为了履行婚约,也置办了嫁妆,有实际支出,而且两人属于异地恋爱,从未共同生活,综合这些因素,法院没有判决女方全额返还,也没有判决不予返还,而是酌定女方按70%的比例返还彩礼。 最终,法院判决女方及其父母返还男方彩礼158357元,双方都没有上诉,女方也已经主动履行了判决。可能有人会觉得,男方创业失败可怜,也有人觉得,女方被晾一年更委屈,但法院的判决,恰恰体现了公平公正,既没有偏袒任何一方,也给所有人上了一课。 其实,彩礼本身是传统习俗,寓意着对婚姻的美好期盼,而不是用来要挟对方的工具。男方创业失败可以理解,但逃避解决不了问题,失联近一年,不仅消耗了女方的感情,也违背了婚约的诚信原则;女方拒绝结婚,也是基于感情破裂的合理选择,并非恶意占有彩礼。 对比现实中很多彩礼纠纷,有的男方不管自身过错,只要没结婚就要求全额退彩礼;有的女方则不管婚约是否存续,执意不退还彩礼,而这起案子的判决,明确了“过错方担责”的原则——就算符合彩礼返还的法定条件,也要看双方的过错程度、实际支出等因素,酌情返还,这既保护了给付方的合法财产权益,也兼顾了女方的合理权益,更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准备相亲、定亲的人提了个醒:彩礼可以给,但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追求大额彩礼;婚约可以订,但要坚守诚信,不要轻易违背承诺。遇到挫折不逃避,遇到矛盾不激化,才是对待感情和婚约的正确态度。 最后想问大家,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