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去给家人买蛋糕,没想到她在走进蛋糕店时,她的脸误撞在了玻璃门上,脸的受伤处被缝了8针,而且眼镜也撞碎了。女子起诉了商家,并向店铺索赔24000多元。店家表示:我们不应承担主要过错,法院最终这样判! 信息来源:北青网 事情得从2025年10月4日说起。 那天,安女士兴冲冲地进商场,想给家里人买个蛋糕。 可谁料,店里正好一扇门开着、一扇门关着,入口的灯也有点暗,玻璃门上没贴腰线、防撞贴。 安女士还特意伸手摸了摸门把手,觉得没事,就从中间拐了过去,结果“啪”地一声,眉弓狠狠磕上去——不光缝了8针,眼镜也当场撞碎了。 这下热闹了。 安女士觉得,商场里开店就得保证门能让人看得清、走得稳,自己又没玩手机、跑步,纯属店家没把安全做好。 她索赔24,000多元——医疗费、误工费、眼镜损坏的钱,还有15,000元的精神损失费,说怕留疤影响形象,女生这心理阴影可不小。 蛋糕店这边可不干了:咱门上不是有木质扶手,还有“推”“拉”指示牌么? 再说她自己是成年人了,也该多长个心眼,没提前注意,也是有责任的。 人家愿意出60%的医疗费和误工费,但坚决不掏那1.5万精神损失。 庭上,法官让双方亮证据。 蛋糕店承认,事发时安女士没玩手机,也没分心;但门确实是半开半关,腰线也没贴。 安女士理直气壮,店家压根儿没及时盯着门,旁边还有孩子溜达,把门给蹭蹭成那样,店员忙别的就忘了。 主审法官徐可卉最后说了两句——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在她的主持下,原被告又在法庭里扯了会儿,最终撞门的赔偿怎么算、店家负责多少,双方找了个中间数,当场敲定,互相让了一步,案子就这样庭内和解了,具体数字没对外说。 庭毕,徐可卉法官还专门提醒:我们都是成年人了,进商场这种人多地方,别一心只顾看橱窗、刷手机,走路也得抬头看路。 经营者也别马虎,玻璃门这种透明易“隐形”的玩意儿,一定要贴醒目防撞条、装好腰线贴,灯光也该亮点儿,别等出事了才后悔。 其实,这事既不是谁故意坑谁,也不是谁全无过错,更多是意外偏偏凑到一块儿。 通过这事给大家提个醒:商家别只盯着卖货,门店该贴提醒标志就贴,预防有人摔倒或者撞到;大家走路别低头,多留个心眼,别撞到隐形玻璃,否则受伤的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