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吃饭前,务必问一下朋友住哪儿,否则你可能成为被告!15年老友欢聚家宴,老人酒后不幸摔倒离世,组织者和同饮者3人被判次责。原因竟是3个“认知失调”! 上海74岁的张大爷去牌友赵大姐家聚餐,一共6人喝掉一瓶白酒,席间无人劝酒。 饭后,赵大姐、张大爷等4人去棋牌室打牌。张大爷在门口不慎摔倒,头部出血。 朋友拨打120救治,但抢救无效身亡。 张大爷女儿悲愤之余,将五位老友告上法庭,索赔34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组织者赵大姐担责3%,两名陪同打牌者各担责1%,三人共担任5%责任,赔偿1.7万余元。其余两人无责。 有网友认为:“还好赔得不多,就当是给逝者的奠仪。” 但三名被告对判决结果却不接受。他们疑惑:老友相聚,又没劝酒,又是本人要去打牌。一旦发生意外,其他朋友就要担责。这以后老年人都不敢聚会了? 他们的疑惑和不服源于三个“认知失调”。 [微风]失调一:“他自己要去”≠“你可以不管” 赵大姐等人很委屈:“是老张自己执意要去棋牌室打牌的,我们拦不住啊!” 但从法律的角度看,这句话不仅不能免责,反而坐实了过错。 因为他们已然发现老张酒后走路漂浮,神志异样,从而试图劝阻。 这说明张大爷已丧失了部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时候,他的“执意”是无效的。 作为组织者和同饮者,此时赵大姐等人拥有“强制干预权”。 [微风]失调二:“打了 120"≠“尽到了全部义务” 张大爷女儿曾指控被告“延误两小时送医”,但监控显示从张大爷摔倒到送医仅 1 小时多,法院驳回了这项指控。 这说明赵大姐等人在事后救助上是及格的。但事后及时送医,只能减轻责任,不能抵消事前的“合理照顾义务”的缺失。 要想完全免责,必须做到“及时止损”。 在酒桌上发现有人喝多了,第一时间停止供酒;散场时,第一时间确认状态和去向,确保有人接手照顾。 [微风]失调三:“送到附近”≠“安全到家” 赵大姐作为组局者,不知道张大爷住址,无法送其回家,张大爷又坚持去打牌,只好让同饮者载他到棋牌室,结果发生意外。 法律要求的“安全护送”,终点站必须是“可控的安全区域”,送上出租车、送到小区门口、送到家门口,都不行! 必须确认其进入家门,或者交接到其成年家属手中,才行! 而本案赵大姐,连人家住哪个小区都不知道,客观上无法送张大爷回家。一旦出事,她就是第一责任人。 在这个案子里,张大爷自己承担了95%的责任,这是法律的公正。 但那5%的赔偿责任,给所有人提个醒:下次组局散场前,请务必问清楚:“你家具体住哪栋楼几号房?” 你说对不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