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岁老人赴老友家宴后离世,女儿索赔34万! 近日,上海一起案件引发热议:74岁的企业家张老先生赴奉贤探望牌友,15年老友设宴聚餐,结果酒后摔倒身亡!女儿怒告5位老友索赔34万元,称对方“未尽看护责任、延误抢救”。 老友们连连喊冤:“他才喝三两酒,还劝他少喝!他自己要去棋牌室,我们立刻打了120,根本没延误!” 法院调查发现:聚餐时张老先生确已醉酒,朋友们骑电瓶车送他到棋牌室门口(而非送回家),且不知其住址。摔倒后,从7点10分到8点15分送医,符合路程耗时。 最终认定: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主要责任;3名同饮者因未安全护送、存在轻微过错,合计赔偿5%(1.7万元),其余被告无责。 网友热议: “朋友好心请客,结果摊上事,太冤了!” “老人自己不注意,怪别人干嘛?” “年纪大了确实要小心,聚会别劝酒!” 老话“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饭,九十不留坐”真的不是迷信! 这句谚语背后是现实教训:老人身体机能衰退,聚餐、留宿风险高! 过去怕“寿终正寝”的传统观念,如今更关乎健康安全——陌生环境易摔倒、情绪激动易发病、饱餐醉酒更危险!聚会时,别硬留高龄老人,提醒少喝酒、早回家,才是真关心! 根据《民法典》,共同饮酒后,组织者和同饮者有提醒、护送义务。但若已劝阻且尽到合理责任(如送医及时),无需担全责。老人自身更需量力而行,家属也应多关注风险! 友情无价,但安全更重!老友相聚是温情,别让疏忽毁了情谊… (文章素材来自合新闻,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