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生了一起震惊的性侵案。已婚男子朱某,平日里以关心侄女的名义,接送年仅11

快乐小圆儿 2024-05-10 09:13:47

广州,发生了一起震惊的性侵案。已婚男子朱某,平日里以关心侄女的名义,接送年仅11岁的侄女小花放学。然而,这份“关心”背后却隐藏着可怕的真相。朱某利用接送之便,对小花实施了性侵犯。小花因恐惧未敢告诉父母,没想到这一沉默却让朱某更加肆无忌惮。

(来源:南方都市报,文中系化名)

事情发生在三年前的一个傍晚,朱某照常开车接小花放学。车内,朱某突然露出狰狞的面目,不顾小花的挣扎和哭喊,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事后,小花害怕得浑身发抖,但她选择了沉默。她害怕告诉父母后,这个秘密会给她带来更多的伤害。

然而,朱某并未因此收手。他见小花没有声张,便更加变本加厉。在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他多次以同样的方式侵犯小花。小花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她的生活被笼罩在恐惧和痛苦之中。

直到有一天,小花的母亲发现了她的异常,经过追问,小花才鼓起勇气说出了真相。愤怒的父母立即报警,朱某很快被警方逮捕。

在审讯中,朱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自知难逃法网,便想通过赔偿来减轻自己的刑罚。他向小花的哥哥嫂子提出分期赔偿的方案,但遭到了坚决的拒绝。

@芹姐说法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认定朱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由于他明知小花是未成年人仍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且情节恶劣、持续时间长达一年多,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

然而,朱某并未因此悔过自新。他在获刑后态度恶劣,拒绝支付任何赔偿。

小花的哥哥嫂子提起了民事诉讼。他们要求朱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精神心理治疗康复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5万余元。

在法庭上,小花的哥哥嫂子详细陈述了朱某给小花带来的身心伤害。

他们指出,小花因为这次性侵事件变得孤僻、自卑、焦虑不安。她需要长期接受心理治疗才能逐渐走出阴影。而这一切的费用都是朱某应该承担的。

经过审理认为,朱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还侵犯了小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因此,最终判决朱某赔偿小花各项损失共计23万元(考虑到朱某的经济状况)。

朱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意志,强行与其进行性交的行为。

在本案中,朱某明知小花是未成年人仍强行与她发生关系,且持续时间长达一年多,属于情节恶劣的强奸行为。因此,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朱某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6个月的刑罚。

此外,朱某的行为还侵犯了小花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小花的哥哥嫂子有权要求朱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本案中,最终判决朱某赔偿小花各项损失共计2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是两种不同的法律责任形式。刑事责任主要关注的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和威慑作用;而民事责任则主要关注的是对受害人损失的弥补和恢复作用。

在本案中,虽然朱某已经承担了刑事责任,但并不能免除其民事责任。因此,在判决时既要考虑对朱某的刑罚,也要考虑对小花损失的赔偿问题。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案的判决不仅是对朱某行为的惩罚,也是对正义的维护。它提醒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尊严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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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神经蛙

神经蛙

2
2024-05-10 13:15

该枪毙才对

快乐小圆儿

快乐小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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