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三观!”湖南邵东,一干部婚内出轨已婚校友,疑被当场捉奸。随后,其与女校友被捉奸的大尺度床照被人贴在车上,沿街展示。据悉,女方还是一名教师。目前,当地官方回复,涉事干部已经被停职立案审查。
【安律说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有网友表示,不能停职了事!这样的人就应该直接开除。
也有人表示,出轨不违法,但是公然展示他人的隐私照片,已经违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网友的说法是否正确呢?
1、婚内出轨违法吗?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婚内出轨只有符合重婚或破坏军婚罪的情况下才可能入刑!
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会构成违法、犯罪,仅仅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属于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
而对于特殊人群而言,婚内出轨,还可能构成违纪,可能面临来自单位的处分。
比如说公职人员。《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9条就规定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2、能不能曝光他人被捉奸的隐私照片?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隐私权属于人格权,属于对世权,绝对权力,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能进行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
具体到本案,即便干部有错在先,其他人也不能将干部的隐私照片曝光给不特定的第三人,否则就侵害了干部的隐私权。
还应当注意的是,向不特定数量、范围的人群发布他人隐私,或者恶意向与他人隐私信息不相关的人员发布他人隐私,其实就是恶意散布他人的隐私。
不仅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6款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还有将面临治安处罚。
而曝光的隐私照片尺度较大,属于淫秽信息的范畴,散布干部的隐私照,还有可能被定性为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面临刑事追责。
而这也再次提醒广大朋友们,婚内出轨虽然令人不齿、痛恨!
但是遇到这样的事情,一定要依法维权!切莫因为一时冲动,维权不成反而让自己成为加害者!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用户10xxx49
教师就不可以搞昏外情吗?
中华子女
发明马赛克的人最无耻
大额融资
我有照片[点赞]
111
简单,我手机掉了,不是主观故意,即使泄露别人隐私,也不是我的错!
用户68xxx97
支持游街
baobei
以前要浸猪笼的。
吹箫老汉
女方是女教师的女儿,这是打算祸及父母
汤欣童的爹
捉奸的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了,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