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王欣新婚第5天,有个自称她朋友的人发了多个她的结婚视频,说王欣今年四婚

梅姐说法 2025-10-29 12:19:00

江西上饶,王欣新婚第5天,有个自称她朋友的人发了多个她的结婚视频,说王欣今年四婚三离,还有4个不同爹的孩子,现在的老公是个50多岁的老头。王欣气炸了,费了好大劲找到了造谣者,可对方一点都不害怕,还站在旁边一直笑,王欣问她为什么笑,对方说:好玩! 事情要从10月8号说起,王欣刚结婚5天,其母亲突然给她打电话,问她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王欣很纳闷,妈妈怎么会有此一问呢?然而王欣妈妈接下来的一番话,直接让王欣气炸了。 原来,王欣结婚当天,妈妈非常高兴,连发了多个结婚现场视频,结果视频被人下载走了,并配上文字说,王欣离了3次婚,生了四个不同爹的孩子,还打过多次胎,这次是她第四次结婚,老公是个50多岁的老头。 有人问发视频的人怎么知道的,她在评论区回复说,她是王欣的朋友,对王欣的事门清。 王欣气炸了,自己一个第一次结婚的大姑娘,被人造谣离了四次婚,到底是谁这么可恶? 王欣和家人在那个人的评论区留言,还给她私信让她停止造谣,删掉视频,可对方非常嚣张,不仅不道歉,反而对王欣及家人恶意辱骂。 王欣气坏了,誓要找到这个人讨个说法。 王欣仔细查看这个人的视频,锁定了这个女子的娘家地址,这人和王欣是一个县的,离她家只有四五十公里。 王欣立即驱车前往,拿着造谣者视频里的截图问村里人认不认识这个人,结果大家都不认识。 王欣又想起造谣者其中一个视频里,有个孩子背着书包,书包上有名字。 王欣又问村里人,附近有没有姓这个姓的村,村民告诉她两三公里外有个村是姓这个姓的。 王欣找到隔壁村,有人认出了造谣者,村干部把造谣者的公公找来了,老人带着王欣找到了造谣者。 让王欣生气的是,看见他们来了,造谣者竟然毫无歉意,甚至笑得腰都直不起来。 王欣气愤地问她,为什么要造谣,对方说好玩。 王欣想报警,可造谣者的公公婆婆一直道歉,旁边的人说造谣女子精神不稳定。 那么,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认定? 首先,造谣者的行为侵犯了王欣的名誉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造谣者发布虚假信息,声称王欣四婚四离有4个孩子,老公是50多岁老头,这些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言论会导致王欣在社会上的声誉降低,周围人对她的评价变差,从而损害了她的名誉。 而且,造谣者在王欣及其家人要求其停止造谣、删除视频时,不仅没有照做,反而恶意辱骂,这种行为进一步加重了对王欣名誉权的侵害。 王欣有权要求造谣者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外,造谣者的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造谣者恶意造谣他人隐私,引发他人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网络空间的正常秩序,也间接影响了现实社会的公共秩序。 造谣者通过制造虚假信息,引发公众讨论和争议,对社会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王欣可以要求对造谣者给予相应的治安处罚。 如果造谣者的行为造成的影响特别严重,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这里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如导致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村民称造谣女子精神不稳定。 可即便造谣者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也不能成为其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即便造谣者精神不稳定,但是根据她的表现,她明显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也就是说,她是有一定认知能力的,所以,造谣女子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情最后,造谣女子的公公婆婆一直道歉,王欣心有不忍没有报警,但要求造谣女子录视频澄清。 造谣女子本不想录,在周围人的劝说下,最终还是不情不愿录了视频。 来源:豫视频、华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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