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员工上班途中,心梗死亡不被认定工伤”话题引发关注。2024年7月17日,辽阳民政局工作人员史某取车上班途中突发心梗去世,事发前还在微信处理工作。之后民政局为其申报工伤,却被市人社局拒绝。 原来,8月13日民政局就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可10月10日人社局仍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史某家属不服诉至法院,11月3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人社局上诉,维持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一审判决。 有网友留言:过去有说法,上班算工伤,下班不算,哪怕是刚走出单位大门都不算。所以不是上班时间,拒绝一切跟工作有关的事情。 法院判决正确,更有人情味!这么说的话,只要下班期间有处理过单位的业务,因病死亡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这结果也算是给家属一个交代,上下班的途中发生意外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外,还处理工作,因工作强度等突发意外,认定工伤合理。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