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婚前约定男方给付50万,女方必须生育一男孩。这种婚前协议必定是无效的。因为,这侵犯了女方的生育自由。大家一定要记住,「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生育子女不需要经过男女双方的合意。未经男性一方同意擅自决定生育或者不生育,均不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害」。生不生,和谁生,生几个,都是女性的权利。男性只能建议,而不能横加干涉。这个案子里,约定的50万生育补偿款,毫无疑问是无效条款。真想通过金钱绑定生育,不如通过____,虽然违法,但最起码能保证货到付款。现在的婚姻,除了分钱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法保证。就算被骗,大概率也只能自认倒霉。

杰哥
所以老子就想问了结婚证对男方权益有半毛钱的保障吗
捉刀怪
别说了。你婚前协议条款既然无效,那附条件的赠与就必须返还,并且不管她生不生都不用给,否则就是不当得利。另外女方使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奢侈品如金饰手表包是可以分割的。
用户10xxx88 回复 02-12 11:09
既然打算通过赠送去加速关系,分开的时候就不要抱怨了,不然显得你玩不起也输不起。
用户10xxx88 回复 02-12 11:00
不会,法律对这种问题双方都不维护。
就体验一下
合着生育就是女人独享的呗?这还真是嫌现在结婚、生娃的男人太多了啊!是打算向法国学习、靠拢。男人都只谈恋爱、同居,但不结婚你们就高兴了。
短笛
现在这个时候还能这么积极生孩子的省不多了
悠悠的波仔
想要生育率回升一要提供生养支持,二要保障婚姻权利。其他一切都是空的。
用户10xxx17
看完只觉对广东的刻板印象又加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