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新婚之夜。余秋雨对着小他16岁的明星妻子马兰,没有说情话,反而郑重地提出了一个请求:他要给前妻李红买一套房,还要把女儿送出国。 马兰看着他,点了头。 这个故事,要从一个叫李红的上海姑娘说起。一个父亲是老师、母亲是医生的掌上明珠,在上戏考场,她第一次见到了那个叫余秋雨的穷学生。 他才华横溢,眼神里全是光。她被这束光照亮了,不顾父母“门不当户不对”的叹气,一头扎了进去。毕业,结婚。校园里的才子佳人,走进了现实的柴米油盐。 婚后,余秋雨一头扎进书房,稿费微薄。养家、带娃、洗衣、做饭,所有重担,都压在了李红一个人身上。他看着愧疚,说要不我别写了,出去打工吧。 她把他按回书桌前,说,你写,你的才华不能浪费。 为了让他能安心写,也为了让女儿过得好一点,李红一个人,跑去了深圳的工厂打工。她把整个家扛在肩上,寄钱回来,只为他在上海能有一张安静的书桌。 夫妻从此两地。电话线一头是机器的轰鸣,另一头,渐渐只剩下沉默。 一个人的上海,余秋雨迷上了黄梅戏。他在剧场里,一次又一次看着台上那个叫马兰的角儿,年轻,漂亮,光芒万丈。一个是台下落寞的文人,一个是台上闪耀的明星,聊起戏文,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火花,是在一次酒后被点燃的。马兰半开玩笑地感叹,说真羡慕李红,有你这么优秀的丈夫。 这句话,像一根火柴,丢进了干柴堆。余秋雨压抑的情感,瞬间决堤。情诗,礼物,毫不掩饰地送到了马兰面前。 远在深圳的李红,从越来越短的电话里,嗅到了一丝不对劲。她立刻请假,冲回上海。推开家门,她看见丈夫和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在街上散步,言笑晏晏。回到那个冰冷的家,她又在书桌上,翻出了一封写给丈夫的、笔迹娟秀的情书。 她没哭,也没闹。 当余秋雨终于吞吞吐吐提出“离婚”两个字时,她只是平静地找出笔,签了字。她什么都不要,房子,钱,一分不拿。只抱着女儿,留下一句:“你以后,对孩子好点。” 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新婚之夜,余秋雨内心被愧疚填满,他想用钱来弥补。 他要把房子送到李红面前。 可李红拒绝了。她没见他,只是托人传话,说自己有能力生活,不需要任何补偿。从此,她带着女儿,彻底消失在了他的世界里。 说到底,有些东西,是钱买不回来的。比如一个女人,用整个青春和付出去守护的尊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