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事儿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说的是一位老人想和去世的女儿合葬,却被陵园要求必须

一只小歆歆乖乖 2026-01-02 13:01:59

最近有个事儿引起了大家的关注,说的是一位老人想和去世的女儿合葬,却被陵园要求必须本人签字,这事儿乍一听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咱们来仔细唠唠。 这位老人张婆婆,多年前她的独生女因病离世,当时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她,根本没力气亲自去处理后续的丧葬事宜,于是,她就委托亲属去和陵园签了一份合墓购买合同,这份合同对张婆婆来说,可不只是一张纸,那是她以后能和女儿“相聚”的唯一寄托啊,她心里一直盼着等自己年纪大了,能和女儿葬在一起。时光飞逝,张婆婆年事渐高,身体也因为偏瘫行动不方便了,她想着提前把合墓使用权确认手续办了,以后也能安心,可没想到,陵园方面却拒绝了她的请求,陵园给出的理由是,合同签字人不是张婆婆本人,按照规定,得原经办人来办理变更手续,可这时候,家庭关系发生了变故,原经办人不愿意出面办理变更,张婆婆心里那个着急啊,她赶紧出示了当年支付购墓款的银行转账记录,还反复跟陵园说明当时委托代签的背景情况,可陵园还是坚持“按章办事”,就是不肯松口。 张婆婆实在没办法,多次沟通都没结果后,只好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庭审的时候,陵园方面觉得自己的内部规定很明确,因为张婆婆不是合同签字人,所以她没权利主张使用权,办理变更业务就得原经办人提供相应材料,但法院可不这么看,法院审理后指出,张婆婆当年委托他人代签合同,这是她真实意愿的表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张婆婆作为逝者的母亲,是这份合同的实质权利人,陵园仅仅用自己的内部规则去限制张婆婆的相关权利,这不仅和公序良俗相违背,也违背了这份合同原本想要实现母女合葬的初衷。最后,法院判决确认张婆婆享有该合墓的使用权,判决结果出来后,陵园方面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示会主动上门为张婆婆办理相关手续变更。 其实在生活中,“本人亲签”和“请人代签”在法律效力上并不是绝对一样的。要是代签行为有合法授权或者符合特定法定情形,那代签和亲签就有同等法律效力;要是没有授权也没获得追认,还不构成表见代理,那就属于无权代理,合同或者文件对本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法律后果可能就得代签人自己承担,所以啊,代签前最好签个书面授权委托书,把代理权限、事项还有期限都写清楚,还要妥善保存授权证明,相对人也得尽到合理审查义务,核实代签人的授权文件,避免因为疏忽导致交易风险。合葬墓地 老人想与亡女合葬被要求本人签字 事件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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