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韩国政府公布重案侦查厅与公诉机关改革法案,明确重案侦查厅将承接原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权,聚焦腐败、经济犯罪、网络安全等9大类重大犯罪,其指挥监督权归行政安全部长官,仅特殊违法情形可干预具体案件。 该机构采用侦查司法官(限律师资格)与专业侦查官二元架构,专业侦查官可转职晋升,同时向警方及多领域专家开放,以回应“第二检察厅”“利益集团”的质疑。此外,厅内将设市民参与的侦查审议委员会,保障透明度,且可要求其他机关移送冲突案件。 公诉机关则按“侦查-公诉分离”原则,不再拥有侦查启动权,仅负责公诉相关事务。各高等公诉机关需设案件审议委员会吸纳民意,新增检察官涉政行为惩处条款,最高可处5年有期徒刑及资格限制。备受争议的公诉机关补充侦查权问题,暂未定论,将留待《刑事诉讼法》修订时探讨。韩国司法争议 韩国司法审查 韩国检方 韩国检察厅改革 韩国检察厅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