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行径极端恶劣: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在现场抽烟、刷手机,未实施任何施救行为,甚至

叶根玮 2026-01-12 15:24:23

犯罪行径极端恶劣: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在现场抽烟、刷手机,未实施任何施救行为,甚至调侃婴儿头骨的硬度。 肇事者家属毫无悔意,扬言“80万买命”,称惨剧是“天灾”,还威胁受害者家属“死干净”,妄图进行道德绑架与威胁。 倘若如此极端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都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法律便难以对“路怒”“情绪驾驶”等高危行为形成震慑。 此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公众认为应当重判以起到警示作用。若量刑理由与公众认知严重背离,必将造成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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