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怎么好意思要赔偿?”浙江杭州,女子骑电瓶车从隔壁小区“抄近路”,被道闸门打到髌骨脱位,要求小区物业赔偿!物业“你都不是我们小区的,自己没按开门按钮icon,撞开道闸门,怎么能要求我们赔偿?”网友:如果撞坏了道闸,这个小仙女赔嘛? 电瓶车抄近路被道闸砸伤:要求赔偿的背后,这3个争议点戳中人性软肋 “这怎么好意思要赔偿?”浙江杭州这起纠纷,让无数网友吵翻了天。女子骑电瓶车想从隔壁小区“抄近路”省时间,没按开门按钮反而强行撞开道闸门,结果被下落的闸门打到髌骨脱位。受伤后她坚持要求小区物业赔偿,可物业的反驳字字在理:“你都不是我们小区业主,自己违规闯闸,凭什么让我们担责?” 网友的评论更是一边倒炸锅:“要是把道闸撞坏了,这位‘小仙女’会主动赔钱吗?”“自己图方便闯私人区域受伤,还好意思要赔偿,脸呢?”但愤怒之余,这起事件绝不是“谁对谁错”那么简单,背后藏着的规则意识缺失、责任边界模糊,才是更值得警惕的真相。 首先要明确的是,小区并非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而是业主共同拥有的私人区域。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的安全保障义务,主要针对小区业主和经允许进入的访客,而非擅自闯入的外来人员 。就像福建石狮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老人擅自进入公司场地拾荒坠井身亡,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无需担责,因为私人区域的管理者没有义务为非法闯入者提供安全保障 。杭州这位女子既非业主,也未获得进入许可,为了抄近路强行闯闸,本质上已经侵犯了小区业主的共同权益,自身存在明显过错。 更关键的是,女子“没按按钮、撞开道闸”的行为,属于主动违规操作。道闸门的设计初衷是保障小区安全,需通过刷卡、按按钮等正规方式开启,这是基本的公共规则。现实中总有类似情况:有人为了图方便,翻越小区围栏、强行闯闸、占用消防通道,总觉得“小事一桩”,却忘了规则的背后是对所有人的保护。就像北京房山法院曾判决的案例,男子擅自进入他人装修房屋捡废品摔伤,最终因自身过错需自行担责 。女子明知需按按钮开门却选择撞开,受伤的直接原因是自己的违规行为,让无过错的物业赔偿,显然违背了“过错责任原则”。 但网友争论的核心,其实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生活中类似的“双标”场景并不少见:有人闯红绿灯被车刮擦,要求车主赔偿;有人翻越护栏摔倒,怪路政没设警示;就像这起事件中,女子闯闸受伤要物业担责,可反过来想,若她撞坏道闸,大概率会找各种理由推脱。这种“有利则要赔偿,有错则甩责任”的心态,本质上是规则意识的缺失,更是对他人权益的漠视。小区道闸是物业为业主安全设置的防护设施,不是为外来人员提供便利的通道,女子享受了“抄近路”的潜在便利,却不愿承担违规的风险,这种逻辑本身就站不住脚。 不过也有人提出疑问:物业是否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这里要明确“安全保障义务”的边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只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才对不特定公众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小区作为私人区域,物业已通过设置道闸履行了安全管理义务,若要求物业对所有非法闯入者的安全负责,无疑是过度加重责任。就像河南新郑法院的判决,业主家属抄近路购物摔伤,自身承担60%主要责任,物业仅因监管疏忽承担15%补充责任,前提还是物业默许了违规通道的存在 。而杭州这起事件中,物业既未默许外来人员闯入,道闸门也无故障,完全尽到了管理义务,自然无需担责。 这起事件给所有人提了个醒:规则面前没有“例外”,便利不能凌驾于责任之上。生活中,我们总想着走捷径、图方便,但任何便利都不能以违反规则为代价。小区道闸、红绿灯、护栏这些设施,既是安全保障,也是规则边界,遵守它们就是保护自己。同时,每个人都要树立“过错自担”的意识,自己的选择造成的后果,理应自己承担,而不是把责任推给他人。 物业的责任是守护小区业主的安全,不是为违规者的过错“买单”;我们可以追求便利,但不能突破规则的底线。如果人人都想抄近路、闯规则,最终只会让所有人的安全都失去保障。 你怎么看待这起纠纷?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支持女子还是物业?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观点,一起聊聊规则与责任的那些事~电瓶车交通事故 骑自行车摔车 电瓶车滑倒事件 电动车全责赔偿 电瓶车进楼道 电瓶车赔偿 骑手骨折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