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心不足?”北京,一女子婚前临时变卦,要求在丈夫的婚前房产加上自己的名字,丈夫不肯,女子砸了婚房,之后两人分居,男子3次起诉离婚,第3次法院判决2人离婚,男子给付女子9万元房屋增值部分,3万元经济补助费,女子却说自己得了胃癌,要求男子给付包括医疗、生活开支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50余万元,男子傻眼了,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孙某过了三十还没成家,父母急得睡不着觉。2017年初,经亲戚介绍,他认识了赵某,两人感情升温很快,没多久就定了当年国庆的婚期。 为了儿子的婚事,孙某父母三个月内东拼西凑交了首付,买下一套商品房当婚房,家底掏空还欠了不少债。 赵某得知后主动表示,结婚时一分彩礼都不要,说不想再给孙家增加负担。这番话让孙某感动不已,觉得自己找对了人,孙某父母也对这个未来儿媳赞不绝口。 可谁也没料到,婚礼前一天,赵某突然变卦,张口就要10万元彩礼,理由是别人结婚都有。 事已至此,孙某没有退路,只能再去四处求人,终于凑齐10万交给赵某,这婚才算顺利结成。 虽然心里不舒服,但孙某想着日子能好好过就行,欠的钱慢慢还总能还清。可婚后没多久,赵某在闺蜜的怂恿下,又提出要在婚前买的婚房上加自己的名字。 这一次,孙某彻底火了。之前说的体谅都是假的,彩礼要了还不够,现在还要惦记婚前财产,他难免怀疑赵某到底是图人还是图钱。 两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原本和睦的感情彻底变了味,之后更是频繁因为小事争执,每次都绕不开房产加名的话题。 婚后第二年,赵某就搬离了婚房,说房子没自己的名分,住得不踏实。孙某也没挽留,两人就此开始了分居生活。 孙某父亲得知两人的矛盾后,气得住进了医院。父母也曾劝过孙某,要不就让步把名字加上,可孙某却觉得,赵某越是步步紧逼,自己越不能妥协。 分居两年后,孙某觉得这样的婚姻名存实亡,不如趁早结束,于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但赵某辩称感情没破裂,法院驳回了他的诉求。 之后两人依旧各过各的,没有任何往来。孙某又提起了第二次离婚诉讼,可惜因为条件不足,还是没能成功。 2022年,赵某查出胃癌,她没把这事告诉孙某一家,自己出钱看病治疗。两年后,孙某第三次起诉离婚,这次法院终于准予了。 法院考虑到房产是孙某婚前财产,只判决孙某支付9万余元的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再额外给3万元经济补助。 可赵某却不认可这个结果,她认为自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得的胃癌,孙某必须负责到底。 她向法院提出,要求孙某支付自己的医疗费、交通费、因病租房费、社保等共计50余万元,还要10万元离婚损害赔偿,另外离婚后3年内,每月得给4000元营养费。 孙某听完气得不行,直言自己父亲因为他们的婚姻都气病了,没找赵某算账就不错了,别说拿不出这么多钱,就算拿得出也不会给。 其实大家也能理解,夫妻之间本应有相互扶持的义务,但这份义务也不是没有边界的。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患病时,两人已经分居多年,且病情并非因操持家务所致。 她要求孙某承担全部费用的诉求并不合理,最终在原判决基础上,判决孙某再额外支付7万元扶养费,驳回了赵某的其他诉求。 你觉得,法院的这个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