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牟,男子在3年间与一足浴店女技师多次发生关系,而后因为缺钱在与对方发生关系后,持刀抢走对方61万元用于偿还债务及贷款,并让对方给自己写了一张65万元的借条。事后,对方报警,结果男子悲剧了,人财两空,不仅被判退钱,还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5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否认持刀抢劫,称涉案61万元是女技师归还给自己的借款,请求二审改判自己无罪。二审法院判了! 据查证,候某从2021年起就和当地一家足浴店的女技师胡某有不正当关系,三年里两人多次发生关系,候某偶尔会给胡某一些费用。后来候某经济状况恶化,欠了不少债务和贷款,没钱还的他竟然把主意打到了胡某身上。 2024年2月1日晚上10点多,候某开车到胡某家楼下,两人在车后排发生关系后,候某突然掏出一把尖刀,直接向胡某索要钱财。胡某拒绝后,候某就用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捆住她的手脚,开车往郑州方向走。途中胡某挣脱胶带抢夺方向盘反抗,候某还用尖刀划伤了她的肩背部,之后又重新捆紧她的手脚,把车开到郑州一个停车场。 到了凌晨1点,候某持刀逼着胡某说出银行卡密码,还让她配合人脸识别,一次性转走了58万元,这些钱很快就被他用来偿还自己的债务和贷款。之后候某把胡某关进车辆后备箱,直到自己加油、取钱完毕才让她出来。当天下午5点多,候某又开车把胡某带回自己小区,还把她装进旅行箱拎回了家,甚至让胡某洗澡掩盖痕迹。 2月3日凌晨,候某又转走了胡某银行卡里剩下的3万元,直到胡某保证不报警,还写下一张落款为2022年8月、金额65万元的虚假借条后,才把她送回家。可胡某一到家就立刻报警,警方当天上午对候某实施抓捕时,他还驾车撞破护栏逃跑,第二天被抓时又冲撞抓捕车辆,导致民警受伤,经鉴定,胡某和民警的伤情都是轻微伤。 案件一审时,法院认定候某构成抢劫罪,考虑到他抢劫金额高达61万元,还存在持刀作案、捆绑伤害受害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暴力拒捕等恶劣情节,判处他有期徒刑14年5个月,罚金10万元,同时判令他退还全部赃款。 可候某不服,上诉称自己没有持刀抢劫,涉案的61万元是胡某归还给自己的借款,还诬陷警方刑讯逼供,请求二审法院改判他无罪。但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候某这下彻底落得人财两空的下场。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候某说这钱是还款,为啥法院不认可呢?其实判断是不是抢劫,关键看有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以及有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的相关意见,只要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公私财物,就构成抢劫罪,和当事人之间之前是什么关系没有关联。候某持刀威胁、捆绑胡某,还用刀划伤她,这些行为已经明显构成了暴力胁迫,而且他转走的钱直接用来还自己的债务,非法占有的目的很明确。 反观他说的借款,完全没有事实依据,鉴定结果显示那张65万元的借条是2023年4月后形成的,根本不是落款的2022年8月,属于虚假借条。更关键的是,胡某当时有40万存款,根本不需要向负债累累的候某借款,这种违背常理的借贷关系,法院自然不会认可。 至于他说的刑讯逼供,警方有同步录音录像,讯问间隔也合理,候某自己后来也承认前两次不认罪是故意的,他的这些辩解都没有任何证据支撑,根本站不住脚。 候某的案例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不管是遇到经济困难还是其他问题,都不能想着通过违法犯罪的方式解决。他为了还账铤而走险,不仅要退还全部赃款,还要坐十几年牢,人生彻底被毁,实在得不偿失。 同时也要明白,任何试图用谎言掩盖犯罪的行为都是徒劳的,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只要实施了犯罪行为,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另外,像候某和胡某之间的不正当关系,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还容易引发各类纠纷和犯罪,这也是大家需要引以为戒的地方,要遵守法律和公序良俗,才能避免陷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