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一男子在妻子手机里看到不Y聊天记录,认为她背叛了自己,愤怒地将妻子打了一顿,还不解气,随后将聊天记录截图发到妻子的亲友群中,并指名点姓地叫嚣,让丈母娘和小姨子来解决此事。妻子不堪忍辱,当着他的面喝了药,男子见她口吐白沫视而不见,妻子娘家人赶来送医。却因送来晚了救治无效身亡。男子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而法院却有不同看法! 2022年7月2日5点,曹某百无聊赖地躺在沙发上,顺手拿起妻子赵某的手机扒拉了几下。 他原本只是想刷刷短视频,却无意间点开了微信的聊天界面,屏幕上跳出的露骨话语和暧昧表情包,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烫在了他的心上。 那是妻子和另一个男人的聊天记录,字里行间的亲昵和不堪入目,让曹某的血液瞬间冲上头顶。 结婚这么多年,他自认对这个家尽心尽力,怎么也想不到,妻子竟会背着自己做出这种事。 一股难以遏制的怒火从心底喷涌而出,他攥着手机的手因为用力而青筋暴起,胸口剧烈起伏着,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她肯定背叛了自己! 听到动静从厨房走出来的赵某,看到曹某铁青的脸色和手机屏幕上的内容,瞬间脸色煞白,下意识地想抢回手机。 可她的动作只激化了曹某的愤怒,他一把将赵某推倒在地,拳头如雨点般落在她身上。 曹某心里的憋屈和恨意好像找到了宣泄口,他一边打一边嘶吼,你到底做了什么?疯狂使他全然不顾妻子的哭喊和求饶。 打累了,曹某的怒火却没完全消散。他盯着手机里的聊天记录,突然一个念头冒了出来:不能就这么算了,要让她的家人都看看,她做的那些丢人现眼的事! 6:08分,他把聊天记录一张张截屏,毫不犹豫地发到了妻子亲友群里,还在群里艾特岳母和妻妹,让她们赶紧出面解决此事! 赵某无论怎么哀求丈夫都无法阻止他的疯狂,她瘫坐在地上,看着群里的消息,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 她性格本就刚烈,平日里好强爱面子,如今被丈夫当着所有亲戚的面如此羞辱,哪里还受得了这份委屈。 她自己丢脸不说,连父母兄妹都没面子,你怎么能这样干呢? 绝望之中,赵某跌跌撞撞地冲进杂物间,翻出了一瓶农 药,拿到曹某面前:你这样做就是想逼死我是吧?那我死给你看! 她决绝地拧开瓶盖,当着他的面一饮而尽。 而曹某冷漠地看着,没有去抢药瓶,甚至嘴里还骂骂咧咧,觉得她罪有应得! 看着赵某捂着肚子倒在地上,口吐白沫,身体不停抽搐,他依旧无动于衷,既没有拨打120急救电话,也没有上前查看妻子的情况,仍坐在沙发上冷眼旁观,任由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 8:20分,放心不下女儿的岳父母特意过来探望,一进门就看到了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赵某。 老两口吓得魂飞魄散,手忙脚乱地拨打急救电话,可因耽误了最佳救治时间,尽管经过医生的全力抢救,还是没能挽回生命。 一条鲜活的年轻生命就这样因一时冲动,无法挽回地走了! 事后,曹某被警方带走调查,面对审讯,他还振振有词,觉得自己只是打了妻子一顿、发了聊天记录,妻子是自己喝的农药,和他没有关系。 随后,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曹某庆提起公诉。而法院却判定他为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伤害罪仅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无剥夺生命的意图。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包括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却放任该结果发生。 本案中,曹某的辱骂殴打、公开不雅聊天记录的行为,是导致赵某服毒的直接诱因。 在赵某喝药后出现中毒呕吐症状后,曹某作为配偶明知不救助会危及生命,仍冷漠旁观,无动于衷,未采取任何急救或送医措施,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105条规定了自然人在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处于危难情形时,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曹某与赵某系合法夫妻,在赵某因曹某的羞辱行为服毒后,曹某庆处于唯一能及时救助的地位,且明知赵某的生命正处于紧迫危险中。 其未履行救助义务的“不作为”,与赵某因延误救治死亡的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种放任他人死亡的不作为,已超出道德评价范畴,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2023年6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曹某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曹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 2023年8月8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有人说:这个男人才是受害者,他发的是事实,药是女的自己喝的,与他何干! 有人说,女子应清楚后果与伤害、他丈夫错在哪里?你羞辱丈夫、丈夫还不能发个视频吗、以喝农药来威胁丈夫、真可耻。 还有人说:男人有些残忍,不爱了就分开,干嘛这样羞辱她人,应该判死刑!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