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像一层薄雾,总是在最不经意的时刻弥漫开来。于我而言,它最常造访的,是那些被午后阳光染成金色的、没有安排的周末时光。这时,我不会焦虑地翻找手机填补空虚,反而会任由无聊渗透,然后从书架上抽出一本旧书。 我的书架上有一列特别区域,里面全是我早已读过数遍的书。卡夫卡的《变形记》书脊已经磨损,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页码间夹着不同时期的咖啡渍,《红楼梦》的书页上,铅笔写的批注随着年岁从稚嫩变得沉稳。无聊时,我总会从中随机取出一本,随意翻开任何一页,重新进入那个已经熟悉的世界。 奇妙的是,每次重读都能读到新的东西。二十二岁时读《包法利夫人》,只觉得她虚荣可笑;三十二岁再读,却在她对另一种生活的渴望里,看见自己内心深处那些不敢承认的悸动。少年时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只觉得霍尔顿酷极了;如今重读,却在他愤怒的盔甲下,摸到一颗如此易碎的、温柔的心。 重读旧书就像拜访老友。你不必担心冷场,不必急于了解情节走向,可以安心停留在某个句子、某个段落,反复品味。那些年轻时匆匆掠过的风景描写,在无聊的午后舒展开来,让你第一次真正“看见”托尔斯泰笔下俄罗斯草原的风,或是沈从文文字里湘西河面的雾。 有时,我也会翻到自己当年的批注。“此处感人”,十五岁的我写道,字迹飞扬。我努力回想当初为何感动,却像试图从深井中打捞月亮倒影。那个瞬间永远消失了,但通过重读,我得以在不同的时间点上,与自己重逢、对话、和解。 窗外阳光缓慢移动,从书桌这头爬到那头。我合上书,并不急着做下一件事。无聊已经被消解了吗?或许没有,但它已经转化成另一种东西——一种丰盈的、平静的、与时间和平共处的状态。我知道,当无聊再次降临,我仍然会走向那列书架,翻开一本旧书,在熟悉的文字里,遇见新的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