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那起医生强奸两名幼女的案子,终于有了最终定论,法院再审后维持了最初八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也纠正了之前二审改判六年的结果,让不少关注这事的人都觉得正义总算没缺席。被告人刘胄赟是蓝山县某镇卫生院的内科医生,原本握着治病救人的手术刀,却干出了伤害孩子的龌龊事。他先是在网上认识了两个女孩,当时这两个孩子都还没满十四周岁,属于法律明确保护的幼女,可刘胄赟根本没当回事,先后和她们在酒店发生了性关系,其中对一个女孩还多次侵害,光是和这个女孩就先后三次在酒店见面发生关系,另一个女孩也被他约到酒店侵犯,这些行为不管从情理还是法律上,都是妥妥的犯罪。 案子一开始审理时,江华县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刘胄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也很充分,他奸淫两名幼女,还对其中一人多次下手,完全符合强奸罪的从重处罚条件,所以一审判了他八年有期徒刑,同时让他赔偿其中一名被害人两百多块的医疗费。可一审宣判后,刘胄赟不服提出了上诉,他的父亲还以辩护人身份帮他辩护,坚称他没和被害人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永州中院二审审理后,虽然认可他犯了强奸罪,也维持了民事赔偿部分,却觉得他作案时没使用暴力、威胁这些恶劣手段,也没造成重伤、怀孕这类严重后果,认为一审量刑偏重,就把刑期改成了六年。 这个二审改判结果出来后,立刻引发了不小的争议,大家都觉得性侵幼女本就该重罚,更何况是侵害两个人,还多次作案,六年刑期实在太轻,根本没体现出对幼女的保护和对这类犯罪的严惩。后来永州中院院长发现案子可能存在问题,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这起案件。因为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再审开庭时是不公开进行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分歧很大,公诉方拿出了被害人出生时间、微信聊天身份等新证据,证明刘胄赟确实侵害了幼女,而辩护方还是坚持无罪辩护,质疑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合议庭仔细评议,又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最终公开宣判,直接撤销了二审的六年判决,维持了一审八年有期徒刑的结果。法院在再审中明确表示,刘胄赟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奸淫两名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还对一人多次奸淫,按照法律规定必须从重处罚,一审的八年判决量刑适当,而二审只盯着没使用暴力、没造成严重后果这两点,忽略了奸淫幼女本身的从重情节,也没重视侵害多人、多次侵害的严重危害,属于量刑不当,所以才依法纠正。其实法律早就有明确规定,只要和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算强奸罪,更何况刘胄赟还是有照护职责的医生,这种身份更该加重处罚,这次再审维持原判,不仅给了两名受害女孩一个公道,也释放出明确信号,不管是谁,只要敢伤害幼女,法律绝不会手软,一定会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强奸 【湖南永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