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年,褚时健在云南省高院,做最后的陈述:“说我受贿3630万人民币、100万港币、30万美元,我不认,我没有拿那些钱;说我违规收入400万,这个我承认,这是17年来累计多发的奖金,这个是我的错,无论怎么判我都认。” 褚时健1928年出生在云南华宁县农村家庭,早年父亲经营小酒坊维持生计。15岁父亲去世后,他独自管理酒坊,从采购玉米到蒸煮发酵全程操作,通过记录用量和时间调整比例,出酒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他将收入用于家庭开支和弟妹教育。1963年调任曼蚌糖厂副厂长,厂区设备老化导致亏损,他检查燃料和工艺,发现问题后改用高效燃料并引入新榨糖技术,一年后实现盈利,产量从几吨升至数十吨。他注重实际操作,确保工序执行准确。 1979年10月出任玉溪卷烟厂厂长,当时厂房破败,产品积压。他修复锅炉系统,带领工人清理积垢,恢复生产。推动烟叶种植改革,提供肥料补贴,提升原料质量。引进国外设备,改造生产线,红塔山品牌产量增加。到1994年,玉溪卷烟厂成为亚洲大型烟草企业,年税利数百亿元。他管理注重细节,检验烟叶湿度,调整机器参数。 1995年,褚时健涉及经济问题调查。1997年被监视居住,1998年8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起诉指控他伙同他人私分国有资产174万美元,并有318万美元财产来源不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组成合议庭审理。 1999年1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褚时健对基本事实无异议,但对美元数额和占有事实提出不同意见。辩护律师向证人罗以军提问,指出证词矛盾。罗以军承认部分细节模糊。乔发科作为另一被告出庭。控辩交换证据,公诉人展示转账凭证,律师反驳款项未实际到手。 庭审辩论阶段,褚时健陈述否认受贿3630万人民币、100万港币和30万美元,承认违规收入400万为奖金多发,愿意接受判决。法院认定贪污罪成立,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财产20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5年有期徒刑,执行无期徒刑。罗以军判14年,乔发科判5年。 判决后褚时健入狱服刑。2001年5月因糖尿病获保外就医,活动限于家乡。2002年74岁时与妻子承包哀牢山2400亩荒山,种植冰糖橙。初期借贷1000多万,雇工清理杂草,开垦梯田。调整肥料配比,增加有机肥使用。2003年果实产量14吨,品质渐稳。 2004年获假释,继续管理果园,修建道路改善运输。2005年注册云冠品牌,在云南销售。果园规模扩大到数千亩,2006年至2013年产量年均增长1.37千吨。2012年通过电商销售褚橙,进入北京市场。2014年销售额1亿元,利润7000多万。 2018年1月成立云南褚氏果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儿子褚一斌任总经理,扩展种植。他坚持查看新苗区,指导施肥。褚时健一生从酒坊到糖厂,再到烟草和橙子产业,经历管理改革和经济问题。他的职业路径反映出企业运营中的成本控制和品质追求。 在烟草时期,他将玉溪卷烟厂从亏损转向盈利,通过技术升级和原料改善,实现规模扩张。这段经历显示出基层管理的重要性。后期橙子种植,从荒山开发到品牌建立,体现出持续的农业实践调整。他的案例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和个人财产界限问题。 审判记录显示,褚时健案由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书编号(1998)云高刑初字第1号。公报中详细列出贪污事实和财产来源不明细节。法院认定私分美元行为构成贪污,财产不明数额巨大。这反映出当时反腐力度。 褚时健保外就医后创业,橙子产业从2002年起步,到2014年形成规模。产量增长数据来源于企业报告,销售额达亿元级别。公司成立后,家族参与管理,确保运营延续。他的健康状况影响后期活动,直至2019年去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