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哪个危害社会大呢? 1.河南大学生,掏乌窝判处十年半徒刑 2.广西百色石永超,受贿1914万元,判处十年半徒刑 犯了罪,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知法犯法者,应该是罪加一等处理。 欢迎朋友发表看法?
河南省“第一网红”大圆哥,抖音粉丝2300万,本名杨为园,1996年出生,河南商
【10评论】【8点赞】
从下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到哪个危害社会大呢? 1.河南大学生,掏乌窝判处十年半徒刑 2.广西百色石永超,受贿1914万元,判处十年半徒刑 犯了罪,就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对于知法犯法者,应该是罪加一等处理。 欢迎朋友发表看法?
评论列表
猜你喜欢
【10评论】【8点赞】
【8评论】【7点赞】
【38评论】【26点赞】
【5评论】【1点赞】
【4评论】【5点赞】
作者最新文章
热门分类
社会TOP
社会最新文章
會衜時代
掏鸟窝他不知道那是国家保护动物,一次犯错还能改,但是他明知道是保护动物还一而再再而三的掏,那就是知法犯法了。
destiny 回复 01-27 08:59
说得好像受贿者就是法律小白一样
用户10xxx84 回复 destiny 01-27 10:38
其实这个受贿的应该有立功表现,并且退回赃款了,掏鸟窝的可不一样
用户10xxx85
看,这就是典型的新闻手法。你以为是大学生随手掏了个鸟窝。实际上,那是一个完整的组织,专业知识储备丰富。专门搜索珍惜鸟类,然后掏鸟蛋,拿出去贩卖。而且是很多次。
居士 回复 01-27 11:07
其他同伙判了多久?
用户17xxx85 回复 居士 01-27 12:01
3年起步好像
曾曾日上
法管:不是你撞的干嘛扶他
孩子他爹
不学无术之徒,天天在操弄什么
用户13xxx03
不同一范畴,没有可比性,不要混乱了逻辑。
游方郎中 回复 01-27 08:08
没有可比性,有没有灵活性?
用户13xxx03 回复 游方郎中 01-28 12:22
法律颁布后就必须严格遵照执行,除非修改法律。执法过程中,也只能依法执法。
言贩子
鸟是生命,而生命是无价的。
用户10xxx75 回复 01-27 15:21
人的生命都是有价的,你跟我讲鸟的生命无价!搞笑吧!
言贩子 回复 用户10xxx75 01-27 16:35
反话都看不出来?
果子狸
鸟类协会会员,掏燕隼这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窝,出售获利,还是多次。我如果杀大熊猫,是不是也可以说杀了只猫,作者其心可诛
放飞自我的有痔青年 回复 01-28 12:44
熊猫是熊不是猫[哭笑不得]
用户10xxx50
避重就轻,他是多次掏并挂在网上售卖
放飞自我的有痔青年 回复 01-28 12:45
而且是珍惜保护动物,是明知道犯法还多次捕捉售卖
星空★梦♡旋律
断章取义
夜夜繁星
都是知法犯法,判的都没错。但是贪污的钱必须追回。
用户10xxx50
呵!
广岛原子弹
3.湖北大学
一二三四五六七
1000多万的就让你受不了了?
星空
鸟生疍,疍又生鸟,循环往复,10年后这钱可不止1914万,因此判10年没错
用户10xxx91
我来看评论
云侠
不懂,不能乱说。
本以为豁达如鲁达
乌窝是啥?乌鸦窝吗?
用户10xxx59
比什么?阎王让谁三更死,谁还能留到五更?
外公
掏鸟窝,如果是珍稀鸟类,以后可能更见不到了。贪污犯,你今天抓了他,难道以后就没有了?
用户10xxx24
如果大家都去抓珍贵的乌类,那这些乌类都绝种了,这就不是一两千万元能重新复制出来的。这危害大吗?
用户18xxx54
直接举报走起,这种自媒体故意挑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