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3块钱买了4双袜子,湖南的张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因为"仅退款"这事儿被商家告上法庭。 事情是这样的:张某在网上买了4双袜子,用优惠券后实付23元。收到货后,他觉得袜子太薄了,就跟商家客服沟通,想协商解决。可双方谈来谈去,始终没谈拢。 这时候,电商平台介入了。平台给了张某一个售后方案,他选了"仅退款"。平台审核后,把23元货款退给了他,还扣了店铺的优惠券。 这下商家王某不乐意了。他觉得张某"只退款不退货"让自己亏了钱,一纸诉状把张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货款、优惠券等损失。 可法院的判决让王某失望了。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和王某之间是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网购和实体店不一样,消费者没法直接看到摸到商品,只能通过商品页面和客服了解情况。收到货后觉得质量有问题,申请售后是消费者的正当权利。 法院还指出,退货款、扣优惠券都是平台做的决定,张某只是接受了平台的方案。没有证据证明张某是恶意退款,他也没主动去侵害王某的权益。王某的损失,说到底是对平台处理结果不满意,而不是张某的行为造成的。所以,法院驳回了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在案件评析中提醒,电商平台的"仅退款"机制是解决消费纠纷的重要方式,但处理不好容易引发争议。平台在处理纠纷时要谨慎,把事实查清楚再决定,还要告诉商家处置依据和申诉渠道。商家要是对平台处理结果有意见,应该通过平台内部渠道去申诉,而不是把消费者告上法庭。消费者维权也要讲诚信,不能滥用"仅退款"占便宜。 说到底,网络交易要顺畅,需要平台、商家、消费者三方一起努力。平台要规范,商家要诚信,消费者要理性,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有序的网络消费环境。仅退款电商 仅退款纠纷 仅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