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目了!河南一位离婚半年的妈妈,实在想孩子,就偷偷跑回去看4岁的闺女。结果在城郊老家门口,远远就看见孩子穿着尿不湿、上身一件秋衣,光着腿,脚上套着一双巨大的男式拖鞋,鞋跟拖着地,走起来啪嗒啪嗒响。 孩子看到她,并没叫妈妈,眼神里没有一点小孩子该有的光,对于她的妈妈好像不认识了一样。 妈妈走近,想抱抱,却闻到一股刺鼻的酸馊味。孩子脸上脏了也变黑了,耳朵里也满是污垢,指甲又长又黑。 她眼泪当时就下来了,问孩子:“爸爸呢?奶奶没管你吗?”小女孩也不回答,还是在愣愣的看着她。 就在这时候,邻居阿姨正好走了出来,压低声音跟她说:“你可算回来了!把孩子带走吧……她爸整天喝酒打牌,工作丢了,输了钱还打孩子出气。老太太自己都顾不好,哪顾得上孩子?” 妈妈听完说了声知道了,抱着孩子转身就上楼。前夫家门没关,屋里一股霉味,乱七八糟,婆婆在里屋睡着。 她没吭声,抱着孩子进了卫生间,想给孩子洗洗换身干净衣服。脱下那双大拖鞋时,她手都抖了——孩子脚后跟磨破结了一大块厚痂,脚趾缝里全是泥垢。 她打电话给前夫质问他,然而那头麻将声哗啦响。前夫还不耐烦的说:“丫头在家好着呢!”说完就给挂了。 这一下妈妈心彻底凉了,给孩子洗脚,热水一碰伤口,孩子疼得直哭。她一边掉眼泪一边哄,给女儿换上带来的新衣新鞋,抱起孩子就往外走。 这时候睡觉的婆婆也醒了,看着她抱走孩子,当场就不干了,嚷嚷着让她把孩子放下。但是这一次妈妈理都没理,婆婆在后面喊,她也没回头。 就在妈妈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怀里的女儿突然“哇”一声哭出来,两只小手死死搂住她的脖子,小脸一直在妈妈的脸上蹭。原来孩子也知道,爱她的人终于带她离开了她不喜欢的地方了。 这位妈妈心里就一个念头:这次不管多难、多苦,一定要把孩子带走,抚养权也必须争回来。 当初判给爸爸,可能想着有工作、有房子,孩子能安稳。谁能想到,大人一摆烂,孩子活得还不如流浪猫狗。那双大拖鞋和脚上的痂,看得我心里一抽一抽的。 有时候觉得,离婚争孩子,真不能只看表面条件。有房有工作,不等于有责任心。没稳定住处,但能掏心掏肺对孩子好的,也许才是孩子真正需要的“安稳”。你们认为是这样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