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安世之乱”,我建议这么做。。。 第一步,对荷兰的行为进行谴责并积极开始法律方面的应对; 第二步放出风声在荷兰未有结果之前在欧盟选择第二个国家成立临时总部来稳定欧盟国家的汽车企业; 第三步,派出人员对其他国家进行考察,并给出临时总部的筛选条件,重点关注与荷兰、英国、美国等国家不和的欧洲国家; 第四步,根据考察结果给出最后期限,如果荷兰不在最后期限前给出结果,将临时总部计划付诸于行动。
处理“安世之乱”,我建议这么做。。。 第一步,对荷兰的行为进行谴责并积极开始法律
晖志谈情
2026-01-17 13: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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