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北京一名18岁少年,因抢了路人1顶帽子被判流氓罪,并处以死缓,他

成宜甬说 2026-01-19 11:48:31

1983年, 北京 一名18岁少年,因抢了路人1顶帽子被判流氓罪,并处以死缓,他积极参与劳改,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牛玉强出生在北京一个国企家庭,1965年降生,父母忙于工作,家中还有两个妹妹。他从小性格内向,不爱多言,在厂区大院里长大。初中毕业没能考上高中,就在家闲待着。那时大院里有十几个没上学的孩子,拉帮结伙,他自然加入其中。在这个团体里,他岁数最大,却只是跟班角色。父母以为孩子们只是闹着玩,没太管束。团体取名“菜刀队”,成员十余人,准备了数把菜刀和黑面罩,多次参与街头活动。牛玉强跟着他们闲逛街头,逐步卷入纠纷。1983年春天,全国启动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活动,各地司法机关从严从快处理案件。牛玉强所在团体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流氓团伙,他随之被捕。判决书显示,他的行为包括伙同六人殴打刘某某和孙某某,并抢走孙的一把蒙古刀。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1984年4月28日作出判决,认定牛玉强作为骨干分子,多次参与聚众持械斗殴和寻衅滋事。罪行列举:1983年5月某天,与两名同伙持械抢劫一名男青年,抢走一顶军帽;参与砸碎李某家窗玻璃;纠集三名同伙威胁并毒打许某;还有一次未遂械斗。法院认为,该团伙危害一方,民愤极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以流氓罪判处牛玉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团伙首要分子郑某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不久押赴刑场枪决。牛玉强年仅18岁,被押送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监狱位于西北边陲,环境艰苦,劳动强度大。他从最初适应期开始,积极参与改造。三年内完成劳动任务超额百分之百以上,因在沙尘暴中抢救设备被记功两次。1986年,他的刑期减为无期徒刑。1990年再次减为18年有期徒刑。那一年,他被确诊为重度肺结核,右肺形成空洞,持续咳血发烧,生命受威胁。 根据医学鉴定,牛玉强获准保外就医。他的父亲为此付出极大代价,用祖传器物作担保,确保他遵守规定。回到北京后,他每月到派出所报到。城市面貌变化大,原街坊多数搬迁,他尝试适应新节奏,维持低调生活。病情时好时坏,但未收到监狱召回通知。保外就医期限最初半年,后延至一年,再无下文。派出所民警更替频繁,没人提起回狱事宜。1997年,中国刑法重大修订,原流氓罪正式废除。那一年,牛玉强举办婚礼,新娘是纺织厂女工,由街道介绍。她看中他的老实本分,两人组建家庭。他开始阅读法律书籍,试图理解自身处境。流氓罪虽废除,但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适用,旧案仍按原法处理。他的案件未自动消除。监狱曾在1999年和2001年发函要求返回服刑,因流程混乱或地址失误,通知未达本人。他也未主动确认法律状态,双方形成奇特真空。 2004年,警方依据失联通告将牛玉强带回原籍执行余刑。那时他近四十岁,已有妻子和孩子。警方进入住所时,发现书柜陈列刑法条文注解和案例汇编,1997年刑法修订册中流氓罪删除部分被反复标注。他被带回石河子监狱,保外就医时间不计入刑期,原刑期顺延至2020年2月21日。案件引发广泛争议,一些观点认为既然流氓罪已废,应重新审视存量案件,尤其当年严打从重处理的案子。另一些声音坚持法律稳定性,主张执行原判,不因时代变迁否定先前判决合法性。牛玉强的人生成为典型样本,反映法治进程中的问题。2010年底,媒体报道他的故事,称他为中国最后一个流氓罪犯人。当时全国因流氓罪服刑者寥寥无几,算上他只剩三人。按照刑期,他将是最后走出监狱的那个。律师周泽根据家属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司法部等部委递交法律建议书,建议纠正执行刑罚错误,对牛玉强及类似罪犯进行特赦。 建议书指出,1997年新刑法通过后,以流氓罪继续服刑有失公正。石河子监狱决定顺延刑期至2020年,对他严重不公。媒体如中国青年报、人民法院报详细报道案情,引发社会讨论。一些报道列出他罪行细节:抢帽子、砸玻璃、打人,未造成严重伤害,却判死缓。严打时期,流氓罪量刑幅度极大,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等均可入罪。全国人大常委会1983年9月颁布《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六种犯罪大幅提高量刑,流氓罪居首。各地雷厉风行,捣毁众多团伙。牛玉强案正值高峰,法院从严处理。1997年刑法修改,将流氓罪拆分为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量刑更具体。若按新法,他的行为最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旧案不溯及,但执行中出现争议。牛玉强在狱中继续改造,头发渐白,年过半百。

0 阅读:0
成宜甬说

成宜甬说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