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满足你?湖南女子订完婚就和男友同居,仅仅过去了4天,女子突然悔婚,即使全额退彩礼也要退婚,并说:“不退我会痛苦一辈子!”男方觉得受辱,向女子索要10万精神损失费,最终双方闹上了电视台。 在湖南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子里,发生了件让人唏嘘的事,村里有个姑娘叫晓丽(化名),到了该结婚的年龄免不了被家里人催婚,正好经媒人牵线,她认识了同村的小贾(化名)。 俩人都被家里催得紧,一来二去也没怎么深入了解,看着差不多就火速把婚给订了,小贾家里办事也挺痛快,按照当地的老规矩,一口气拿出了13万的彩礼,外加金戒指、金项链这些“三金”,订婚宴办得那叫一个热闹,亲朋好友全请遍了,就等着过了年办正事。 订婚仪式一过,双方家长一合计,说俩孩子反正都要成一家人了,不如提前住一块磨合磨合,于是晓丽就收拾东西搬到了小贾家,开始了同居生活。 可谁能想到,这日子才过了短短四天,晓丽就提着行李箱跑回了娘家,态度硬得像块石头,非要退婚不可,她跟爹妈把话撂那了:“这婚必须退,那13万彩礼我一分不要全还给他,如果不退,我这下半辈子就得活在痛苦里!”说这话的时候,晓丽眼圈通红,眼泪直打转。 原来这四天的同居生活,简直就像照妖镜,把小贾的真面目照得一清二楚吗,晓丽算是看明白了,这男人根本靠不住。 这小贾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整天游手好闲,作息时间更是乱成一锅粥,晚上不睡,在那熬夜打游戏、刷短视频,手机声音开得震天响,吵得晓丽根本没法睡,到了白天,他又睡得跟猪一样,一直睡到大中午,完全不管还要早起上班的晓丽。 更让晓丽崩溃的是,小贾在家就是个“甩手掌柜”,家务活是一指头都不沾,袜子脱了随手往地上一扔,吃完饭碗筷往桌上一推,就等着他那个老妈来收拾残局,晓丽说他两句,他还振振有词,说什么“我爸妈从小就这么惯着我,习惯了”。 除了懒,这小贾还是个典型的“妈宝男”,不管碰到啥事,自己一点主见没有,张口闭口就是“我问问我妈”。当晓丽想跟他聊聊婚后怎么过日子、有什么规划时,小贾要么敷衍说“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要么就直接回绝,说那些规划都是花钱费力气,没必要折腾。 最让晓丽感到心寒的是,两人的三观根本不在一个频道上,有一次两人出门,碰见个乞丐,晓丽看人家可怜想给点零钱,结果被小贾一把拦住,还冷嘲热讽地说:“你装什么好心啊,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这种冷漠和价值观的巨大差异,让晓丽彻底凉了心,再加上两人在亲密关系上也不太和谐,这四天处下来,晓丽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婚要是结了,那就是跳火坑。 晓丽也是个直性子,立马提出全额退还彩礼和三金,只要能解除婚约就行,可这话传到男方耳朵里,那简直就是捅了马蜂窝,准公公气得拍桌子瞪眼,准婆婆更是指着晓丽的鼻子骂:“我们家亲戚都请了,钱也花了,面子也给了,你说不结就不结?你当我们家是开超市的,想退货就退货?” 小贾也觉得这事让他在村里把脸都丢尽了,一口咬定晓丽是嫌贫爱富,故意耍他们家玩,贾家放出话来,退婚可以,但除了退彩礼,还得赔偿他们10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不然这事没完。 两家人为了这事儿吵得不可开交,村里的干部去调解了好几回,嘴皮子都磨破了也没用,最后没办法,只能请来了电视台的调解员,调解员到了现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一捋,当场就给普法:根据法律规定,既然没领结婚证,那彩礼确实应该全额返还,但贾家张口要的那个“精神损失费”,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没有依据支持。 晓丽的父亲在旁边也忍不住替女儿说话:“我闺女这是发现了不合适,想及时止损,这总比结了婚以后闹离婚强吧?难道我闺女的青春就不值钱了吗?” 贾家虽然还在气头上,但一听法律不支持赔那10万块钱,慢慢也就冷静下来了,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晓丽当场就把钱和东西都退了,两家人从此桥归桥路归路,互不相干,这事在村里传开后,大家也是议论纷纷,有的说晓丽太冲动太草率,也有人佩服她有魄力,发现不对劲敢立马抽身。 说到底,这事儿还是怪当初太心急,婚前没了解清楚就匆忙订婚,彩礼本来是为了图个喜庆,结果却成了闹剧的导火索。 法律能把钱的事算清楚,但两个人三观合不合、懂不懂互相尊重,那可不是法律能规定的。 婚姻大事真不是儿戏,订婚前多花点时间看清楚对方是什么样的人,总比稀里糊涂结了婚再闹得两败俱伤要强得多。 毕竟,这是一辈子的幸福,千万不能马虎凑合。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