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岙时评】媒体当为“评论员”,莫做越位“裁判员”看到人民日报连续两篇关于西贝的评论,老马觉得这步子迈得很扎实,体现了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中愈发成熟的分寸感,值得点个赞。这些年舆论场的生态大家有目共睹,一些声音要么对企业一棍子打死,要么无底线吹捧,很容易带偏公众认知。而人民日报此番的评论,既没有回避西贝事件中暴露的问题,也没有搞“一刀切”式的批判,字里行间透着客观和理性,这种态度,恰恰是舆论监督最该有的样子。但话说回来,老马还是想多叨叨两句:媒体的本分是当好“评论员”,千万别抢了“裁判员”的活儿。什么是“评论员”的本分?就是基于事实,把一件事的来龙去脉掰扯清楚,把各方的诉求和立场摆上台面,给公众提供思考的维度,给市场主体敲响警钟。就像西贝这事,媒体可以评它的服务有没有到位,评它的回应有没有诚意,评消费者的诉求合不合理,这些都是分内之事。可“裁判员”的权责,那是监管部门的专属领域。企业有没有违法违规,有没有触碰行业红线,得靠监管部门拿着法条、攥着调查证据去下结论,这是法定的权力,也是法定的责任。要是媒体动辄就以“终审法官”的姿态给企业或者个人定性,用舆论声量代替制度裁决,那麻烦可就大了——轻则会误伤一个好人,一个企业的正常经营,重则会扰乱市场的公平秩序,还会让公众对事件的判断陷入情绪化的泥沼。咱们常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这话放在舆论监督和市场治理上,再合适不过。媒体守住评论的边界,用理性发声引导舆论;监管部门扛起裁判的担当,用法治手段维护秩序。只有两者各归其位、良性互动,才能让市场既有活力又有规矩,让舆论场既有热度又有理性。老马相信,这样的舆论生态和市场环境,才是咱们所有人都愿意看到的。
【马岙时评】媒体当为“评论员”,莫做越位“裁判员”看到人民日报连续两篇关于西贝的
马延明
2026-01-20 00:37:13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