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1 月 15 日相关媒体报道,老人拿着唱戏机进店,说充电器坏了。店主拿了一个新的给他,结果老人不付钱转身就走!店主连忙提醒老人尚未付款,不料老人拒不结账,还辱骂店主刚过世的母亲,甚至动手打人。店主忍无可忍还手,最终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江苏徐州这位店老板,心态彻底崩了!本来是好意提醒顾客“未付款”,谁知竟遭对方辱骂刚过世的老娘,甚至被用头猛撞面部。 忍无可忍之下,他随手推挡了一下,哪成想对方顺势倒地——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店主直接获刑10个月!这事儿乍一听是“防卫过当”,可细究当时的紧迫情境,换作是你,你能吞下这口气? 说穿了,这就是在把老实人往死胡同里逼。店主老李开了家卖唱戏机、充电器的小店,靠着这点营生,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只能勉强糊口。事发当天下午,一名老年男子走进店里,称自己的充电器出现故障,需要更换新的。老李没多想,从柜台取出一个通用型号递给对方。 老人试插后点头示意“能用”,随即转身欲离去。老李见状追至门口,客气地提醒道:“老人家,还没给钱呢。” 岂料这一句提醒,竟瞬间引爆了火药桶!老人当场怒不可遏,指着老李厉声斥骂,甚至连对方刚过世的母亲都加以诋毁,言语之刻薄简直令人侧目。老李刚经历丧母之痛,伤疤未好,就被如此往心窝子上捅刀,这谁能受得了?他当即质问老人:“你凭什么骂我妈?” 哪怕这样,老人依然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冲上来用头狠狠撞击老李的面部!请注意,是把头当作武器往人脸上拱,硬生生把老李从柜台边顶到了门口,脸部当场红肿。在言语羞辱与肢体冒犯的双重逼迫下,老李实在忍无可忍,下意识抬手挡了一下。 老人顺势捂脸倒地,高呼“打人了”!送医检查后,诊断结果为鼻骨骨折,伤情已达到轻伤二级的鉴定标准。警方随后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老李刑拘,法院最终宣判:该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老李的妻子赵女士当场情绪失控:“他拿东西不给钱,还辱骂我婆婆,甚至先动手打人,难道我丈夫就不能还手自卫吗?”为什么先动手的是他,坐牢的却是我老公?”她反复向调解员申诉,认为这份判决简直是天大的冤屈。 朋友们,这桩案子最讽刺的点究竟在哪?老人实施了“白嫖财物+辱骂逝者+头撞活人”的三重恶行,这难道不属于持续的不法侵害?按照最高法发布的相关正当防卫案例,肢体威胁与人格侮辱均在可防卫范畴内。然而,法院似乎只死盯着“轻伤”这一后果,完全无视了老李当时所处的绝境。 更为蹊跷的是,老李家属提出了合理质疑:“我家那人根本没揍他鼻子,怎么就骨折了?”既然是老人主动用头撞击他人,这鼻骨骨折会不会是撞击反作用力导致的自伤?这一关键疑点,至今仍未有定论。 互联网上早已吵翻了天。声援老李的网友怒火中烧:“骂刚去世的亲人比打人还恶毒!换我我也忍不了。”“用头撞脸已经是暴力行为了,还不算不法侵害?那要等对方掏刀才算防卫?”当然也有反对声音:“如果人人都以'被骂'为由动手,社会秩序怎么维持?” 可问题的核心在于,这绝非简单的“挨骂就打人”,而是涵盖了“侵占财产+肢体攻击+辱骂亡亲”的三重羞辱啊!老李起初是极力克制的,但在母亲尊严被践踏、自身又遭持续殴打的情况下,情绪崩溃才推了一把。试问,谁能在这种应激状态下,还要精准计算反击的力道? 该案最令人寒心之处便在于此:法律在所谓的“程序正义”里,似乎把普通人最后那点尊严防线给碾得粉碎。当一个刚丧母的男人,面对恶毒诅咒和头部撞击,连一次本能的推挡都被定性为“犯罪”,那么法律所捍卫的,究竟是社会秩序,还是施暴者的嚣张气焰? 目前老李已提起上诉,大众都在焦急等待二审判决。我们期盼法院能厘清前因后果,别只盯着“轻伤”的结果,更要体谅他当时的处境。要是今天定了老李的罪,明天望而却步的,就会是所有不愿还手的守法百姓——毕竟世上最可怖的从不是恶人肆意妄为,而是好人连发怒的资格都被夺走。 各位朋友,你们认为这判决公道吗?设身处地想一想,若换做你遭受这般欺凌,你会如何应对?欢迎在评论区畅所欲言,让更多人关注此事,切莫让老实人彻底寒了心! 参考信息:网易新闻. (2026, 1 月 20 日). “充电器没给钱!” 提醒一句遭辱骂亡母,店主反击一下,为啥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