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瘫痪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妻子出轨怀孕起诉离婚,法定代理人竟是岳父。 谢

一白丁耳 2026-01-23 14:58:01

丈夫瘫痪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妻子出轨怀孕起诉离婚,法定代理人竟是岳父。 谢纬因一氧化碳中毒瘫在床上,没法自理。妻子段筱鹃找了新男友怀了孕,反过来以丈夫不履行义务为由要离婚。更出奇的是,谢纬的监护人是岳父,他说段筱鹃是继女,却明明白白支持女儿离婚。 这事看着是道德闹剧,实则暴露了两个藏在规则里的模糊地带。 第一个是监护权的立场歪了。《民法典》说监护人要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可岳父是继女的爹,替女婿代理却帮着女儿说话,就像让卖瓜的帮你挑瓜,他能不往甜的夸?谢纬没兄弟姐妹,妈有精神疾病,爹早走了,只能让岳父当监护人,可这个代理人从根儿上就站在了他对面。 第二个是婚姻义务的底线松了。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可当一方瘫了,另一方能不能以没法过夫妻生活为由撇清责任?要是这样能成,那扶助俩字不就成了墙上的标语?就像有人问的:“要是你女儿瘫了,你还会支持离婚吗?” 大家都在骂女方没良心,可更该琢磨的是:如果谢纬有个中立的监护人,比如社区或者相关单位指定的人,会不会有人替他争不离婚的权利?如果法律能提前卡一道亲属监护人的利益审查,是不是能避免这种代理人帮着对方的荒唐? 现在案子还在审,法官要判的不只是这对夫妻的结局,更是给规则补个补丁,当最弱势的人连替自己说话的人都站在对面时,法律得给个能兜底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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