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薅羊毛”的,但没见过这么过分的。一女子网购500多单货品,只退了30单,半年就“薅”了店铺4.4万块。太过分了吧! 要不是金额巨大,估计这家店铺老板也不会千方百计找到该女子。 面对商家的质问,该女子没有丝毫愧疚,竟然反问:别人都是这么做的,她为什么不能“薅”? 她买了那么多单的货品,只退了30多单,而没退回的货品不是被她用了,而是她拿去卖了。 这不是“零元购”吗? 她不仅没有道德底线,甚至触碰法律的红线。 考虑到成本和时间问题,如果该女子仅仅只“薅”了一单两单,估计商家就任由她“薅”了。 要是店铺经常遇到像她这样的消费者,这个店铺就要关门了。 我觉得“仅退款”就是耍无赖,而要解决该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应规定,给商家提供安全的营商环境,仅靠平台和消费者的自觉性是做不到的。 有时候可能想退货,但没有运险,而自己又不想承担这部分费用,这就是“仅退款”的动机之一吧? 我在网购的时候,如果商家没有运险,我一般是不下单的。 店铺对商品的质量没有这个底气,我也不会去试错。 万一给予的信任错付了,那就只能自己买单了。 为什么“仅退款”这条规定会存在,是想解决什么问题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