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的林先生开车去年检,把车停在外检车道。14点50分停车,15点04分工作人员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24 16:14:01

福建的林先生开车去年检,把车停在外检车道。14点50分停车,15点04分工作人员开始检车。没多久,车尾冒浓烟,车头也冒黑烟,还熄不了火,最终强制熄火,车爆缸了。林先生觉得是工作人员猛踩油门到5000多转导致,工作人员却称车本身老旧有问题,双方各执一词,闹得不可开交。 眼看林先生那辆路虎车被送去审车,结果好端端的座驾在他们手里瞬间冒起黑烟、当场爆缸,现在站方急着要把自己摘干净,直接甩锅说"车太老了,油门失控"。 不过,这桩公案背后的水,可远没那么简单,现场的监控探头可是把整个惊心动魄的过程都给拍下来了。 乍一看,年检站的辩解似乎挺能唬人毕竟是2012款的老路虎,十来年的车龄,仿佛是个容易出毛病的“药罐子”。但若是仔细琢磨,这逻辑根本站不住脚。 林先生对自己这辆“老伙计”可是爱护有加,平日里保养那是相当精细,跑南闯北都顺滑得很,怎么偏偏车轮子刚压上年检线,就突然莫名其妙地"油门失控"了? 更为关键的细节在于,当时受托送车的第三方人员就在现场。据他证实,当时是亲耳听到了发动机转速瞬间飙升的轰鸣声,亲眼目睹排气管像吐墨汁一样狂喷黑烟。连检测员自己都惊慌失措地大喊"熄不了火",试问,这如果仅仅是车辆老化,会有如此剧烈的即时反应? 我们不妨来精准复盘一下时间线。根据记录,下午14点50分,这辆车稳稳当当地停靠在外检车道,一切状态如常。到了15点04分,工作人员正式上车开始检测,然而仅仅几分钟后,车尾便已是浓烟滚滚。 监控画面把那一刻定格得清清楚楚,工作人员上车屁股还没坐热,没过多久,车子就开始疯狂吐黑烟,紧接着连引擎盖缝隙里也往外窜烟。这“自毁”的操作速度,未免也太"迅速"了些吧? 诚然,在年检的外检流程中,确实需要轰油门来检测尾气,这无可厚非,但核心争议在于:这一脚油门,到底该踩到多少转? 林先生方的质疑掷地有声:工作人员疑似暴力操作,一脚猛踩到了5000多转,导致发动机不堪重负直接爆缸。而工作人员却一脸委屈地辩解,说自己本意只想踩到3000转,是油门自己发疯“失控”飙到了6000转。 这番话听着着实离谱,油门失控?那为何车子进站前在路上跑得欢快且平稳,偏偏到了你手里就突然"失控"了?这概率怕是比中彩票还低。 更令人玩味的是,福州家业汽车年检站的负责人在事后还透露,他们此前就领教过路虎车出问题,所以这次操作时已经“格外谨慎”。 这就更有意思了,既然明知路虎车型容易出状况,有“飞车”隐患,为何还要冒风险操作?这究竟是所谓的谨慎,还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明知故犯?此时此刻,矛盾的关键点已然清晰这到底是工作人员的暴力操作失误,还是车子本身潜伏着致命隐患? 若从法律视角审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倘若最终证实工作人员确实存在猛踩油门等不当操作,且这一行为与爆缸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侵权责任是跑不掉的,该赔偿的真金白银一分都不能少。 但年检站也在极力打太极,一口咬定是车况老旧、喷油嘴有问题,导致"踩一点油门就可能自飙"。这套逻辑乍一听好像能自圆其说,可仔细想想作为一家专业的机动车检测机构,难道不该在检测前对车况进行专业评估吗?明知老车体质弱、容易出问题,却依然按同样标准去操作,这本身是否就构成了一种职业上的失职? 说句公道话,倘若真相确实如站方所言,纯属车辆质量缺陷,那么林先生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掉头去找车辆的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但问题的症结在于,这车此前“身体倍儿棒”,唯独在年检时出事,这时间点的巧合度,未免太过蹊跷。 如今,那辆爆缸的路虎还静静地停在年检站里,从交通工具变成了一堆沉默的"证据"。林先生已明确表态要走法律程序维权,这无疑是目前最理智的一步棋。 当务之急,是必须做一个权威的鉴定,要把爆缸的直接诱因查个水落石出,究竟是人为操作导致的机械损伤,还是零部件本身寿终正寝自然失效。一旦鉴定结论指向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检测站不仅要赔付修车钱、车辆贬值损失,恐怕还得背上责任事故的锅。 反之,若鉴定结果真显示车子本身有缺陷,那林先生也能拿着这份硬核报告,理直气壮地去找厂家算账。 不过话又说回来,检测机构在提供年检服务时,天然负有妥善操作、尽义务保护送检车辆的责任。即便车辆真有隐疾,你作为吃这碗饭的专业机构,难道不该在检测前具备识别风险、采取预防措施的专业素养吗?如今出了事,就想一股脑把责任推给"车太老",这吃相和责任心,未免太差了点。 眼下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其实最该做的就是停止无意义的扯皮,赶紧找第三方鉴定机构介入。监控录像在,人证在,爆缸的实物也在,证据链条相当完整,现在就看谁有底气让真相开口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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