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重庆,一女老板看上年轻男员工,两人发生了关系,女老板想让男子离婚,岂料,男子妻子得知后表示:只要女老板给她300万,她就和丈夫离婚!女老板痛快的给了钱,可谁知,她与男子仅同居1年后就分手了,于是将男子前妻告上法院,要求归还300万,法院判决亮了! 2018年,28岁的何某进了她公司,小伙子年轻高大,嘴还甜,一下子就戳中了朱某某的心思。她明知何某早有家庭,妻子陈某温柔贤惠,还有两个刚上小学的孩子,照样按捺不住,借着老板身份一个劲示好。 职场上下级的便利,成了两人暧昧的温床。朱某某先给何某升职加薪,把公司核心项目都交给他管,又送名牌手表、高端球鞋,动不动就以出差为名,带何某出去游山玩水。面对老板的糖衣炮弹,已婚的何某没守住底线,很快就和朱某某突破关系,在公司附近租了公寓秘密同居。 相处久了,两人竟动了长相厮守的念头。何某拍着胸脯承诺,只要朱某某能搞定他老婆陈某,他立马离婚娶她。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朱某某,真就主动找上门,要和陈某谈“交易”。旁人都以为会上演原配手撕第三者的戏码,陈某的反应却冷静得反常。 面对朱某某的挑衅,陈某没哭没闹,直接开出条件:想让我离婚可以,给300万。这钱包括离婚补偿金,还有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拿了钱从此两不相欠,我绝不打扰你们。 朱某某当场就答应了,在她眼里,300万不算啥,能买到心爱的人和未来的幸福,值当。隔天她就通过银行转账,先给陈某打了200万,当年12月又补了100万,还让何某和陈某签了书面协议,把这笔钱的用途写得明明白白。 陈某说到做到,拿到钱没多久就和何某办了离婚手续,带着孩子搬了家,安安静静待新生活。朱某某则春风得意,立马让何某搬进自己的豪华别墅,正式开始同居。她本以为这300万花得值,可现实很快就给了她一记耳光。 没了婚姻束缚,也不用再靠讨好换好处,何某的本性彻底暴露。他好吃懒做,眼高手低,对朱某某公司的业务一窍不通还爱指手画脚,花钱却大手大脚,朱某某的奢侈品、豪车,他用起来毫无顾忌,甚至偷偷给前妻发红包,说是给孩子的生活费。 朱某某在商场上习惯了发号施令,回家也想掌控一切,两人天天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曾经的浓情蜜意早就磨没了。 朱某某渐渐看清,何某爱的根本不是她,是她的钱和地位;何某也嫌朱某某强势霸道,没一点女人的温柔。仅仅同居一年,这段靠金钱堆起来的关系就彻底散了。大吵一架后,何某收拾东西扬长而去,留下朱某某孤身一人。 人留不住,300万也打了水漂,朱某某越想越不甘心。她觉得自己被何某和陈某联手算计了,干脆一纸诉状把两人告到法院,要求陈某返还300万,理由是这笔钱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赠与。 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朱某某的诉求。法院认为,朱某某和何某的婚外情本就不合规矩,她给陈某的300万是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这种行为无效,判决陈某全额返还。 拿到判决书的朱某某喜出望外,以为能挽回损失,可陈某和何某当即提起了上诉,二审判决直接把她打回原形。 重庆五中院二审后,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朱某某的全部请求。法院的理由说得明明白白,每一条都让她无力反驳。 首先,这笔钱不是朱某某赠给陈某的,而是她代何某支付的离婚补偿和子女抚养费,有书面协议为证,朱某某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是无偿赠与。 其次,朱某某明知何某有家庭,还主动介入,花钱促成两人离婚,本身就坏了公序良俗,现在感情破裂又反悔要账,根本不讲诚信。最后,法律有个基本原则,为了干坏事花的钱,事后反悔想要回来,法院绝不支持。 朱某某拿300万破坏别人婚姻,目的没达成长久就想撤资,这种又当又立的行为,法律不会护着。 庭审中还有个争议点,何某拿出了一张欠条,称他和朱某某之间是借贷关系,这300万是他借朱某某的钱,用来给前妻补偿,他愿意偿还这笔钱。 朱某某却辩称,欠条是何某愧疚之下写的,不算数,这笔钱就是她赠给陈某的。但法院结合协议和转账记录,最终没采信她的说法。 之前有不少案例,都是出轨的一方偷偷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给第三者,这种情况下,出轨方没权利单独处分共同财产,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必须还钱。 但这个案子里,付款方是第三者朱某某,钱是她主动拿出来买别人婚姻的,属于不法原因给付,自然不受法律保护。 说到底,朱某某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她以为有钱就能买到一切,能用300万撬开别人的婚姻,换来自己想要的爱情。却忘了,婚姻不是商品,感情不能用钱换,违背道德和规矩的交易,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的结局。 陈某看似被动接受了300万,实则是及时止损,用这笔钱给孩子和自己的未来铺路,远离了背叛自己的人。何某虽然暂时脱身,却背上了吃软饭、背叛婚姻的骂名,往后的日子也不会顺遂。而朱某某,不仅丢了钱,还落得个全网笑话的下场,口碑和尊严都赔了进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