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德缺冒烟了!辽宁沈阳,一老太太在大街上散步时,看到一家餐馆门口放有很多凳子,于是她二话不说偷走了一摞,最过分的是,她还连着来偷了三天,几十斤重的遮阳伞都没放过 在这个刚过去的2026年元旦,当我们回望几个月前的社会新闻时,一张沈阳废品收购站的结算单依然让人觉得刺眼:24元。 这不是一顿快餐的价格,而是三把重型商用遮阳伞的“尸检报告”。就在2025年9月初的那个秋老虎还没散去的时节,这几把原本价值1500元的经营资产,在短短几十分钟内完成了从“设备”到“废铁”的极速贬值。 对于餐馆老板老李来说,那几天的经历简直是一场荒诞的黑色幽默。 他是个讲究人,为了不占道,每天打烊后都把桌椅归拢在自家门口空地,还特意蒙上塑料布防尘防雨。但在那个清晨,他蹲在地上数了三遍,那一摞摞原本扎实的塑料凳子不见了,只剩下光秃秃的伞座底盘。 监控画面撕开了“误拿”的遮羞布,展示了一场教科书级别的“蚂蚁搬家”。 镜头里出现的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推着一辆自带货箱的代步车。她不是路过起意,而是像极了经验丰富的猎手。第一天,她在门口驻足良久,那是“踩点”。第二天,她确信无人看管,便将一摞凳子塞进车里,堆得快遮住肩膀依然推得稳当。 到了第三天和第四天,她的胃口显然更大了。 面对几十斤重、需要拆卸底座的遮阳伞,这位七旬老人展现出了与年龄不符的体能与执行力。她动作不快,但每一步都精准到位——拆卸、扛杆、装车,全程没有一丝犹豫。这哪里是捡破烂,分明是一场精准的零成本进货。 当老李顺着监控轨迹在附近的居民楼堵住她时,听到的是那句并不让人意外的辩解:“我看那是没人要的旧东西。” 这句话在逻辑上根本站不住脚。试问,谁家扔垃圾会把“垃圾”整整齐齐码好,还盖上防雨布?谁家扔的“废品”是九成新的重型遮阳伞?这种心理防御机制,不过是试图用“糊涂”二字来稀释法律责任的惯用伎俩。 真正让人血压升高的,是随后的销赃环节。 当老李追到废品收购站时,凳子还没来得及处理,但那三把昂贵的遮阳伞已经面目全非。为了方便运输和堆放,收购站老板极其“敬业”地剪断了金属骨架,伞面则被当作垃圾直接扔掉。 这就是那24元的由来。老李花了1500元置办的家当,在废品站老板眼里就是几斤铁。这种近乎毁灭性的销赃方式,直接切断了物证复原的可能,也让原本的财产损失变成了一个不可逆的定局。 这笔账,老李得卖多少碗面才能赚回来? 更深层的寒意在于,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民事纠纷。在法律的天平上,核心要素从来不是年龄,而是行为的性质。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两年内三次盗窃即可认定为“多次盗窃”,直接触碰刑事门槛,这与涉案金额大小无关。 连续三四天作案,自带运输工具,这不仅不是糊涂,反而是极度清醒的贪婪。 而在这一链条中,那个“不问来路”的废品站同样难辞其咎。收购明显具有使用价值的完好物品,不登记、不核实,甚至在第一时间进行破坏性处理,这在法律上极其容易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那24元交易额的背后,是灰色的商业逻辑在为盗窃行为提供变现的温床。 如果没有这个随到随收的销赃渠道,那位老太太或许还得掂量一下,把几把巨大的遮阳伞扛回家除了占地方还能干什么。正是这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回收潜规则,完成了盗窃闭环的最后一扣。 这起发生在2025年秋天的闹剧,给所有经营者留下的教训是惨痛的:在这个监控遍布的时代,依然有人试图用“老迈”作为破窗而入的通行证。 对于老李,对于每一个守法经营的店主,我们期待的不仅是那几把凳子的归还,更是一次对规则的明确重申——无论这一年是2025还是2026,无论作案者是70岁还是17岁,任何人都不能拥有“按需拿取”的特权。 (信源:今视频长天新闻——老太往返多次偷走餐馆放置在门口的凳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