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男子和妻子打拼多年,终于买了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本以为一家三口的幸福

红楼背疏影 2026-01-27 14:45:09

江苏昆山,男子和妻子打拼多年,终于买了套属于他们自己的房子。本以为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即将来临,万万没想到,买房一个月后,妻子竟突然因病去世。男子几乎崩溃,无心再办理房产事宜,房子一直空置着。9年后,儿子要结婚,男子才着手去办理房产证,结果,妻子的姐姐竟跳出来表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也有权分房。妻姐寸步不让的态度让男子瞬间心寒,亲情在利益面前,为何如此不堪一击?   这事得从头说起。2016年,郑先生和妻子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才凑够了首付款,在昆山买下一套期房。 那会儿他们住在出租屋里,空间小,条件差,每天都盼着早日有个属于自己的家。 签合同那天,夫妻俩特意请了假,站在售楼中心门口合了影,脸上满是说不出的高兴。   他们的儿子当时还在上小学,一家三口在出租屋里围坐着吃了顿庆祝晚饭。 夫妻俩已经开始琢磨新家怎么装修,准备买些什么家具,儿子的房间要不要刷成蓝色。 他们满脑子都是未来的打算和对生活的憧憬。   可天有不测风云。房子才拿到手没多久,郑先生的妻子突然查出重病,来得快,走得也急,刚刚过完房子交付的喜悦,还没来得及入住,妻子就永远离开了这个家。 郑先生陷入了长时间的悲痛之中,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力气,连去新房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更别提去跑房产证的手续了。 这套房子从那以后就一直空着,没人住,没人管,像个封存的记忆,每次想起就像刀子刮心。   时间转眼过去了九年,儿子也到了结婚的年纪,眼看着成家立业在即,郑先生不管多痛,也得硬撑着把事情办了。 他去房产中心打算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结果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房子虽然是夫妻俩婚内买的,但因为房产证一直没办,现在算是遗产,要先处理清楚继承问题才行。   根据法律规定,婚内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郑先生自然有一半的产权,问题出在妻子那一半。 法律上,妻子的遗产得由她的法定继承人来共同分配。 妻子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就得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妻子的父亲早些年已经不在了,母亲在她去世不久之后也病倒离世。 原本的继承人里,母亲也有一份,但在遗产还没分完之前就过世了,于是这部分份额按照法律,又转由母亲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妻子的兄弟姐妹。 这就是问题的根源。   郑先生原以为这事就他们父子俩能处理好,没想到妻姐听说办房产证,立刻找上门来,说自己作为继承人,也有权分房。 她的态度强硬得让人意外,没有太多寒暄,开口就是自己的份额怎么算。 郑先生没想到,九年来没见面,哪怕儿子高考、自己生病、家里办丧事她都没露过脸,到了分财产的时候却一口一个法律权利,说得滴水不漏。   更麻烦的是,妻子的弟弟也在理论上拥有继承份额,可这个人早就失联多年,谁也不知道他在哪。 没有他的签字,房产证根本办不下来。 郑先生找了派出所,又去村委会开证明,辗转联系多年老邻居,才最终确认了弟弟的身份。 法院也介入调查,花大量精力帮他核实亲属关系,才算把人找了回来。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以后,法院判断这套房产的一半属于郑先生,另一半是妻子的遗产。妻子母亲应得的那份,因为她去世了,就由她的子女继承,也就是说,妻姐和弟弟确实在法律上拥有部分权利。 法院并没有直接判房子拆分,而是建议调解。   调解过程并不轻松,妻姐提出了明确的金额要求,坚称自己是站在法律角度维权。 郑先生心里堵得慌,这房子是他和妻子省吃俭用一砖一瓦拼来的,妻子刚过世那会儿,她一个电话没有,现在却要来掰扯这个。 可现实是,不给钱就办不了证,儿子要结婚也没地方住。   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对方接受了一笔补偿款,房子归了郑先生。 这场风波才算落下帷幕。郑先生拿着房产证的时候,心里五味杂陈。 他知道自己赢了形式,却输了情分。 那份曾经很近的亲情,如今成了法律上的对立面。   这场纠纷其实不是个案。 在财富积累越来越快的今天,遗产继承成了很多家庭的隐形炸弹。不少人认为立遗嘱不吉利,或者觉得家人之间不会翻脸,可一旦涉及真金白银,很多感情就变了味。   法律要讲证据,不认人情。 情感上的亲近并不代表可以绕过程序。这不是冷血,而是制度本身的逻辑。 对很多人来说,最好的办法不是等着纠纷爆发再去补救,而是在平日里就把事情交代清楚,法律文书提前办妥,才不会等到人走了,留下的只是一地纷争。   信息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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