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A直播反对罗翔谈到武松杀嫂,罗翔认为是防卫过当,牢A认为是公序良俗。潘金莲合伙王婆西门庆谋杀亲夫,他们的命不能和武松的忠臣孝子一样。所以不存在杀他们抵命。西方认为众生平等,是无视中国的道德观。表示不喜欢罗翔。其实中国是道德法律共治。法律是底线,道德是上限。一个入罪的依据,一个出罪的依据。所以杀人就要承担责任,不存在替天行道的合法性。但是存在减刑的情节。所以并不存在命有多值钱,人命平等这种。而是看具体的法条和量刑范围。法律不能讲好人坏人,叫论迹不论心。只能根据法律程序。而法律程序也包含了道德考量,具有合理的弹性范围。所以这个时候就考虑了具体行为是善还是恶。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观点。罗翔的观点(法理/程序正义):罗翔通常从现代刑法的视角分析,认为武松杀西门庆和潘金莲属于“防卫过当”,甚至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理由是私刑代替了公权,超过了法律允许的必要限度 。牢A的观点(道德/朴素正义):牢A强烈反对罗翔的这种分析方式,他的核心论点非常直接且激烈:生命价值不平等: 他直言“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命,怎么能跟忠臣孝子(武松)一样值钱?” 。他认为法律上那种“人人生命绝对平等”的说法是西方的价值观,不符合中国人的朴素道德观。道德高于法律: 牢A认为,法律只是道德的最低底线 。如果一个社会只讲法律(程序正义),不讲道德(善恶报应),那就是“礼乐崩坏” 。他强调,坏人(如西门庆)死有余辜,武松的行为是惩恶扬善,不应被现代法律条文定性为犯罪。批判“西方叙事”: 他批评罗翔等人过度推崇西方的法理逻辑(如程序正义、人人平等),认为这会磨平人们对善恶的直觉判断,甚至成为保护坏人的借口 。
牢A直播反对罗翔谈到武松杀嫂,罗翔认为是防卫过当,牢A认为是公序良俗。潘金莲合伙
欧阳书秋叶
2026-01-28 01:2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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