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一家餐馆挂着“免费加面”的招牌,外地大学生邢某二次续面时却被要求付3元,争执之下商家报警,民警调解时一句“3块钱都不出”“不够油钱”的言论,更是引发了地域歧视的质疑。这事闹大后,官方很快给出回应,不仅明确餐馆做法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责令拆除相关招牌并依法处理,还指出民警言语不当,已要求其道歉并启动督察程序。 “免费加面”四个字没写任何次数限制,消费者自然以为能无限续,这不是情理之中的事吗?商家口中的“行业惯例默认限一次”,既没提前说明,又没在招牌上标注,凭什么让顾客买单?3块钱数额不大,可争议的核心从来不是钱,而是商家是否守住了诚信经营的底线,是否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觉得二次续面超出成本,收费合理,却忘了“一诺千金”的道理,模糊不清的宣传本身就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事后报警更是激化矛盾的不明智之举。再看民警调解,本应中立公正,却用带有嘲讽意味的语言评判顾客,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伤了消费者的心,执法的温度怎能如此缺失? 其实这类纠纷完全可以避免。商家只需在招牌或菜单上清晰写明“免费加面限1次,二次续面3元/份”,让规则一目了然;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先拍下店招、菜单留证,再通过12315或12345投诉维权,不必陷入无谓争执;执法人员处理消费纠纷时,该聚焦事实和法律,公平释法,而非主观评判激化对立。 诚信是经营的立身之本,透明是消费的基本保障,公正是执法的应有之义。小小的一碗面,考验的是商家的诚信,彰显的是执法的尺度,愿类似的“文字陷阱”不再出现,消费维权之路也能更顺畅。乐山餐饮店 乐山面条 乐山臊子面 乐山仔姜鸭仔面 乐山泡椒牛肉面


